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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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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未规定女性年满50岁必须退休。客户在申领失业救济金时,仅因年龄因素被要求申请退休,而相关部门未依法对其干部身份进行审查,便径行作出处理,违反了法定程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客户不得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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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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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强制机关。第二,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监狱一般是省直单位,级别比较高,起点就比很多乡镇基层单位都要高。刑事案件的执行涉及到四个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管辖。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管辖。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管辖。执行刑罚:监狱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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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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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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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应当重点披露的信息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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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措施
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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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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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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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的,不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具体到本案,陈某未申报和缴纳税款,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镇政府并非法定的征税和稽税主体,以自己名义对陈某所作的扣押行为违反了行政职权的分工负责原则,属于超越职权行政行为,不对陈某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扣押变卖陈某财产充抵税款。陈某据此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和法院应当撤销镇政府的行为,要求镇政府返回陈某三轮车,但亦当将陈某未申报和缴纳税款行为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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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再审的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205条再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5条再审规定如下: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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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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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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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代履行,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其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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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这个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权做行政诉讼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原告主动发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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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G案件,刘女士入住的农贸市场是地方行政机关招商引资的项目,优惠政策为免租金三年,刘女士按照其启动方案,经营一个月,因农贸市场验收未合格,随即被强制停止营业,给刘女士造成了租金、歇业等各项损失近百万元。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已四年之久,刘女士多次向其寻求解决方案,均未果。现刘女士委托到我所,调解中心郑老师为刘女士梳理出有利证据、不利证据、待补充证据,并提供了完备的解决方案,促使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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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法》第37、38、4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作出决定的期限通常为2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区经贸局对储某行政许可申请逾期未作出决定,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且系储某损失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4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储某可据此规定要求市经贸局、区监察局责令区经贸局改正,若相关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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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案结果上高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书,认定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6日作出的上环罚[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违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撤销上环罚[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