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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4/3 18: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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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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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选择管辖法院的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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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如何确定1、法律分析: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的方式: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4、法律主观: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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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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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还应计算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手术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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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认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应该如何确认1、(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分析:首先按双方的意思自治,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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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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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执行裁定失职罪由以下要素组成:侵权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平性和司法机关的威望;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律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主观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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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孩子在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多大责任如果孩子是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孩子的伤害由第三人造成的,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5、法律主观:学校应承担 侵权责任 ,但能够证明进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课间学生打闹受伤老师有没有责任,需视情况认定如下:八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由学校承担无过错证明责任,孩子在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多大责任如下: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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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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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中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正确表述是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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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对伤残鉴定,我们建议在交通律师的协助下把握鉴定时间,并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因为虽然我国的伤残鉴定标准是统一的,不同的时间,让鉴定的结果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交通律师办理过成千件案件,对各家鉴定机构会有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可以大大鉴定鉴定成本,并让鉴定对受害人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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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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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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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办法是一般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需要到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或所在地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向双方欠款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 ...,(二)无约定从法定当双方没有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