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还款不承认怎么办
2022-08-20 11:55
83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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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5/5/8 9:54:08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天用律师接案后,认真查阅了刘洋和李强的微信聊天记录,询问了关于案件的所有细节后得知,自2020年至2021年前后,刘洋分别给李强承包的北京市西城区东直门某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北沟门乡某小区等项目的消防连廊钢梁加固钢梁打孔作业,双方就提供劳务事宜未签定书面合同,在发出《律师函》后的5天,天用律师收到了李强的电话,李强在电话中表示想协商解决这个事情,但是想少给一部分劳务费,经过和刘洋确认后认为相差太多,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数额。
2025/3/4 17:40:07
内容:由于借款资金来源于银行信用卡,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亦属无效,但李某长期占用王先生资金,确实给王先生造成损失,王先生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应当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李某认可涉案借条系其出具,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书写借条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仍多次向王先生出具借条,应视为对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认可,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2024/7/1 22:37:34
我现在就没欠条,也没转账信息多少钱,二十二十七个,没有那么多钱现金借的啊,你怎么这么善良,那当关系好妈那当时这五年你问没问他要过钱,问我啊,他承认这27万的欠款事实承认也承认是吧?那你这个问题解决起来还没那么复杂,如果他不承认,那就更复杂了,所以就是说现在还有没有可能双方把这27万的事实固定到纸面上,那怎么叫固定到,比如说啊,我有没有可能再找到他,跟他签一个还款协议,对吧,你啥时候还钱呀,我现在估计做不了了,帮你做不了,我跟他翻脸了,我你跟他翻脸了,完全做不了了,那这个还款协议我们在中间主持的情况下,你觉得他敢签吗?我还是建议你用你自己的身份,尝试着跟他沟通一下,我们给你再做幕后,那就是说我要先给他准备一个分期付的合同协议,还款协议是吧,对那那协议。
就是我写吧,你们我们来写,你们来写,我们来写行。
内容:网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高利贷,现在有一部分人,靠着修饰大数据,撸网贷。更有甚者,通过购买三件套,利用网贷公司的漏洞。直接骗贷!网贷公司不敢去法院起诉,他们就明目张胆的搞。只是前面的还好些,后面的,我认为不可取。
2024/4/7 14:3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