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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企业的生死考题:不降本等死,乱降本找死
2025年,所有企业都面临同一个灵魂拷问:
"为什么收入增长,利润却越来越薄?"
生产成本上涨30%,产品售价只敢涨5%;
人力成本年年递增,人效却停滞不前;
库存积压吞噬现金流,打折促销成常态。
这个局面如何破?企业的出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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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韩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理由才可以离婚。法律规定的理由指的是无法持续婚姻生活的明确理由。但是光存在理由也不够,只有做好了所有改善的努力也不能挽救时,法院才会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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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高利贷,现在有一部分人,靠着修饰大数据,撸网贷。更有甚者,通过购买三件套,利用网贷公司的漏洞。直接骗贷!网贷公司不敢去法院起诉,他们就明目张胆的搞。只是前面的还好些,后面的,我认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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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对方直接不承认有50万元的借款,以借条倒签、出具借条和还款时间是同一天为由拒绝承担人借款事实,最终法院查清事实,支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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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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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接案后,认真查阅了刘洋和李强的微信聊天记录,询问了关于案件的所有细节后得知,自2020年至2021年前后,刘洋分别给李强承包的北京市西城区东直门某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北沟门乡某小区等项目的消防连廊钢梁加固钢梁打孔作业,双方就提供劳务事宜未签定书面合同,在发出《律师函》后的5天,天用律师收到了李强的电话,李强在电话中表示想协商解决这个事情,但是想少给一部分劳务费,经过和刘洋确认后认为相差太多,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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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7: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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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微信上有一个转账记录,就是他欠我钱,现在不承认这个借款了,假使说咱们起诉到法院之后,我们说对方欠我钱不还,我们起诉到法院了,这个事谁主张谁举证,那你这时候准备不出来,那就有可能按照对方说的来走,就是借款的这个事实不存在。但是咱们案件到法院之后,法院一定要查明一个事实,就是对方他是一定要做一个说明的。假如他去说这个钱是货款啊,或者是用作其他的地方,但是就是不属于借款。但是对方说的这个话在笔录里边。那我们可以拿着这个笔录,再次的另行起诉到法院,对方就没有借口再去说其他的了。这时候你那个案子就赢了再进一步来去分析这个事儿。比如说你在另行起诉之后,对方又返回来说,属于借款。那这个时候其实对方会面面临到一个处罚,也就是他在法庭上没有如实的讲这个事实,轻则罚款,重则拘留。所以对于我们律师来讲的话,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也对方想的那些策略。其实早就在我们的这个计划当中了。我们律师在各种利弊分析完之后的话,对方就很快速的把这个钱还给我们了,这个就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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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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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没欠条,也没转账信息多少钱,二十二十七个,没有那么多钱现金借的啊,你怎么这么善良,那当关系好妈那当时这五年你问没问他要过钱,问我啊,他承认这27万的欠款事实承认也承认是吧?那你这个问题解决起来还没那么复杂,如果他不承认,那就更复杂了,所以就是说现在还有没有可能双方把这27万的事实固定到纸面上,那怎么叫固定到,比如说啊,我有没有可能再找到他,跟他签一个还款协议,对吧,你啥时候还钱呀,我现在估计做不了了,帮你做不了,我跟他翻脸了,我你跟他翻脸了,完全做不了了,那这个还款协议我们在中间主持的情况下,你觉得他敢签吗?我还是建议你用你自己的身份,尝试着跟他沟通一下,我们给你再做幕后,那就是说我要先给他准备一个分期付的合同协议,还款协议是吧,对那那协议。
就是我写吧,你们我们来写,你们来写,我们来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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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借钱多年不还能追加其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吗,战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内容:由于借款资金来源于银行信用卡,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亦属无效,但李某长期占用王先生资金,确实给王先生造成损失,王先生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应当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李某认可涉案借条系其出具,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书写借条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仍多次向王先生出具借条,应视为对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认可,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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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4/4/7 14: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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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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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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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