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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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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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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主失踪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如果自然人有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形,则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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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伪造证据该怎样应对,离婚一方伪造债务证据法院怎样判
内容: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情况:1. 发现虚假证据:如果法院发现有一方伪造了债务证据,法官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排除虚假证据:法官可能会排除伪造的证据,不予考虑其对案件的影响,离婚一方伪造债务证据法院怎样判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伪造债务证据,这属于虚假证据的使用,可能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冷静的思考、寻求专业帮助、收集证据、借助法庭等手段,我们一定能够正义地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2. 影响案件判决:虚假证据的使用可能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可能导致丧失信誉:使用虚假证据可能会导致使用方丧失信誉,并在法院的判决中被视为不诚实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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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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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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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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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有钱不还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已经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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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汇款汇错到被法院冻结的账户,钱该怎样要回来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权利人,除非案外人有另案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了执行标的权利人与在银行登记的户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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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2/27 9: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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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也没钱,还能有啥办法要回欠款?如果是法院执行也执行不到钱,就很难要回欠款了,但在实践中有很多种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法院没有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这并不代表着被执行人真的没有钱,而是被执行人把财产转移了,可以把财产线索告知法院,这种情况下钱是可以追回来的,找专业债权债务律师,帮你快速要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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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处理被继承人债务偿还纠纷如下:1。首先确定遗产的范围。法律规定不属于遗产的,继承人不能继承。2、区分继承人所承担的债务的性质。3、明确了偿还债务的具体程序。4、继承人的偿还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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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办法是一般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需要到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或所在地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向双方欠款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 ...,(二)无约定从法定当双方没有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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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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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在诉讼中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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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无权冻结的20种账户,人民法院不能冻结的账户类型
内容:工会经费集中户&rdquo,工会经费集中户&rdquo,工会经费集中户&rdquo,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的批复》(法复【1997】6号)&ldquo,人民法院不能冻结的账户类型(汇总)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ldquo,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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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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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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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冻结原因,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相关解冻业务。当银行卡被冻结以后第一时间打客服电话咨询,查清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是否能够解封。
如果银行客服不能解决或者不知情的话,那么很大概率就是你被起诉执行了,我们可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到执行信息以后赶快联系判决处理的法院,尽快将案件终结,然后恢复冻结的银行卡。
如果以上情况来不及解决,那么就要抓紧联系银行是否可以换其他的银行账户还款,如果可以直接线上操作,或者让客服后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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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工程三角债务法院支持吗)
内容: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危及到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偿还债务人之债,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