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的时候,伤者对方强行要求付款怎么办?而且没有受伤的人在伤者进入医院时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元
2022-07-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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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5/5/30 18:25:08
内容:法院判决赔多少就陪多少,如果他要医治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毛病,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如果不垫付钱她家里人来闹,或者找你麻烦,马上报警
2025/5/30 17:16:08
内容: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ldquo,三、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反复规定:&ldquo,四、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 机动车主作为雇主对机动车的运营享有&ldquo。
2025/5/30 17:16:08
内容:在我国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2023/8/7 9:18:54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23/8/7 9:13:18
内容: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亦承担连带责任,二者具有天然的相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