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之前跟别人签订的双方约定协议没有写明是“自愿签订”这几个字,那这份合同是不是就无效了?



2025/4/10 18:57:23
内容:四、2012年5月23日,艾梅、张新田向陕西高院提起诉讼,以张新田未经艾梅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有的股权为由,请求确认张新田与刘小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刘小平返还工贸公司54.93%的股权,原审判决驳回艾梅、张新田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艾梅、张新田为此向本院提起上诉,其理由之一是: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诉请确认无效,实际是家庭财产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婚姻法的规定,作为调整商事行为的公司法处于适用的次要地位。
2024/7/1 15:26:30
内容:谁主张谁举证&rdquo,本案,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过磅单等证据能够证实原、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行为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对砂石料吨数及金额均无异议,且被告已支付了部分货款,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高青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30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货款2305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024/7/11 9:27:53
内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哪些情形可以废标《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
2024/8/8 8:23:49
内容:实务中,部分实际施工人对诉讼风险认知度不够,混淆了客观事实及法律事实,认为己方施工是客观事实无需置疑,故无需对己方完成施工的事实及施工范围进行举证。殊不知庭审情况瞬息万变,一旦对方不认可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亦不认可其完成的工程范围、工程量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将面临非常重的举证责任。对于日常缺乏证据收集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的实际施工人而言,一旦无法完成举证或超过举证期限举证,很可能被判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2024/6/24 11:40:49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内容:2、法律主观:公司与个人签订的 工程承包合同 是无效的,4、法律主观:个人可以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对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承包合同可以由公司和个人签订,法律主观:个人可以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对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承包合同可以由公司和个人签订,个人与公司的承包合同有效吗法律主观:公司与个人签订的 工程承包合同 是无效的,法律分析: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