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4s店修车走保险用垫付钱吗 #

被浏览:985

姚平律师 2022-08-04 985人收看
【法官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0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夏丽与孙伟二人户籍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人婚后在海淀区居住,但两年前夏丽与孙伟因琐事发生争执,夏丽一气之下搬至北京市房山区的父母家中,而孙伟也从海淀区搬至门头沟区居住,0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乔美与童刚二人户籍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二人登记结婚,2020年童刚因工作原因调至上海,自此二人分居两地,且因工作及其他原因童刚一直未曾返京团聚,乔美认为二人长期未见感情已经淡漠,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离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