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哪里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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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并不是做了司法鉴定就定罪。司法鉴定书下来还需要一些过程,比如调查取证等。是否定罪量刑,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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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引发的造价纠纷如何处理?
工期延误引发的造价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由于工期延误的原因错综复杂,相关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较为困难,我们来看一看该如何处理。
2024.04.23522人收看 -
答作为证据的复印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所有证据必须经法院鉴定认可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如果真的很难提交原件或原件,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和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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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赔偿规定有哪些
工期延误赔偿规定有哪些
内容:
2024.03.29834人收看 -
答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如下:1。司法鉴定主要应用于诉讼活动,法医鉴定可应用于整个司法过程;2、司法鉴定范围较大,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物证、声像数据等多种类型,其中法医鉴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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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受伤司法鉴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4.03.27418人收看 -
答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如下:1.司法鉴定范围广,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多种类型定就是其中之一;2.司法鉴定主要应用于诉讼活动,可应用于整个司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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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暂停是否属于可索赔工期
工程暂停是否属于可索赔工期
内容:工程停工后,监理公司不能索赔,工程停工应当由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向对方索赔。如果是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4.03.26168人收看 -
答如果受害人符合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则在残疾时进行工伤鉴定。有关司法解释要求单位或者职工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工伤鉴定期限已经过期或者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和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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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内容: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2024.03.04539人收看 -
答骨灰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和有关规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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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电话,伤残鉴定中心免费咨询电话
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电话,伤残鉴定中心免费咨询电话
内容:伤残鉴定中心号码1、机构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8号机构负责人:刘敬忠许可证号:1100006电话:010-85231624邮编:100020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2、机构名称: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机构负责人:王铁安许可证号:1100102电话:010-85222769邮编:100740业务范围:声像资料鉴定3、机构名称:北京市劳保所室内环境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机构负责人:张斌许可证号:1100082电话:010-63524189邮编:100054业务范围:微量鉴定4、机构名称:北京亲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机构负责人:马旭许可证号:1100081电话:010-62179076邮编:100081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5、机构名称:中国邮票博物馆邮票鉴定室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6号D座机构负责人:朱熠许可证号:1100097电话:010-65185517邮编:100005业务范围:文书鉴定6、机构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机构负责人:张方许可证号:1011004电话:010-62229792邮编:100088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7、机构名称: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工业区B区裕华路28号机构负责人:邓亚军许可证号:1011013电话:010-80481722邮编:101300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8、机构名称: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15号机构负责人:杨春松许可证号:1011008电话:010-82693878邮编:100091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9、机构名称: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B座1302室机构负责人:谢和平许可证号:1011011电话:010-67671252邮编:100079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10、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贤进楼B区503室机构负责人:何家弘许可证号:1011005电话:010-62511268邮编:100872业务范围:文书鉴定,痕迹鉴定11、机构名称: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机构负责人:张舸许可证号:1100104电话:010-68236290邮编:100039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12、机构名称: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机构负责人:郭岩许可证号:1100105电话:010-65260156邮编:100 ...。
2024.01.30828人收看 -
答“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规定了一个“试用期”,用工单位不能再规定一个试用期。派遣公司已经规定了试用期,用工单位规定的“试工期”、“试岗期”等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试用期”,用工单位意图通过规定“试工期”、“试岗期”延长派遣工的“试用期”,降低派遣工的工资待遇是违法的。最近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发布的《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一条中就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的试岗期或试工期等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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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不配合司法鉴定怎么处理
对方拒不配合司法鉴定怎么处理
内容: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司法鉴定意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要鉴定申请,要求司法鉴定但是对方不去怎么办1、法律主观: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通过由鉴定机构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3、法律分析:一方要做司法鉴定,另外一方不同意的,视作鉴定结果对不同意的一方不利,5、法律主观: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通过由鉴定机构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
2024.01.25461人收看 -
答这方面的规定有如下内容,法医鉴定主要是受理公、检、法委托的鉴定。县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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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可以索赔费用吗(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吗)
不可抗力可以索赔费用吗(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临时设施损坏能否索赔法律分析: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4.01.12827人收看 -
答 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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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和工期的区别)
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和工期的区别)
内容:合同履行的期限是 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 合同当事人 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 合同有效期 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 附期限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法律主观: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4.01.11859人收看 -
答 在工程中甲方是以正规程序完全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乙方,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下列因素会影响责任归属或分配: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由乙方主导处理这件事;如果无效,则由甲方处理这件事;2、如果是甲方责任范围内的起因导致乙方事故发生,甲方同样要承担责任等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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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违约行政处罚,合同工期违约行政处罚标准
合同工期违约行政处罚,合同工期违约行政处罚标准
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024.01.1131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