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和工期的区别)

张芸律师 2024.01.11773人收看
导读: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 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 合同当事人 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 合同有效期 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 附期限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法律主观: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怎么写

合同履行期限怎么写

法律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约定,可以直接约定具体的履行期限。比如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

法律主观:

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 合同履行期 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一般 合同有效期 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 附期限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签合同期限有什么规定

法律主观:

一、签 合同的履行 期限能有二个吗

签合同有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两个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 “ 期限 ” ,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 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 合同当事人 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合同有效期的时间

1 、 合同生效 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 合同生效时间 。

2 、 合同终止 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

(2)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 证据 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 解除合同;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

(4)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三、合同履行期

(1) 合同工期。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2) 施工期。承包商的实际施工时间,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 “ 开工令 ” 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3) 缺陷通知期。缺陷通知期即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4) 有效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对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约束力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 “ 结清单 ” 生效日止。根据上文知识,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合同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1、合同履行期限为多长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约定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2)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的作用一般如下:

1、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进行的工作;

3、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如何去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4、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合作终止协议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

合同周期和合同期限什么区别

概念不同,时效不同。

1、概念不同:合同周期是指合同的有效期限,而合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

2、时效不同:合同周期的时效是合同从签订到终止的时间长度,而合同期限的时效是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履行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服务期

法律主观:

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迟延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根据合同性质来确定。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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