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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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2022-08-04 269人收看
同年11月,双方正式办理了收楼手续,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交房之日起生效,后张某向物业公司支付了2021年整年的物业费,该约定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张某应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之日起交纳物业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后,业主因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收房手续的,不影响物业费的收取,因物业公司是于2020年10月28日向张某购房时预留的电话发出收楼通知短信,所以张某应自该日起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张某则认为,案涉房屋实际于2021年11月交付,其向物业交纳的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的物业费属于多交纳,物业公司应予返还,市民购房后,物业公司发出收房通知,业主迟迟未办理收房手续,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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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被挂靠需要对挂靠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被挂靠需要对挂靠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被挂靠人除了对建设工程质量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外,对挂靠人因本工程产生的其他债务,如挂靠人对外欠付的材料款,是否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2024.04.16726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如果不是车主驾驶,车主不存在过错的则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 挂名小股东被判连带责任(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挂名小股东被判连带责任(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 (三)》规定,公司 债权人 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1.16773人收看
  • 首先,李某并非该车所有权人。《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典当行多次催促李某未得到回应,3个月后通过拍卖将车以评估价转让,其行为是合法合理的。《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机动车属动产,机动车转让应适用动产转让相关法律规定,交付即生效,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车辆虽未办理过户,但实际已完成交付,故该车为陈某所有。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实际施工人欠劳务费,,被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施工人欠劳务费,,被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2019年3月,张某挂靠甲公司并借用甲公司资质,系该工程实际施工人,雇佣孙某为该工程进行供电安装工作,实际施工人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劳务人员要求实际施工人支付劳务费的同时,能否要求被挂靠分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经审理,槐荫法院认为:张某持有甲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直接以甲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上级承包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该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结算、报税等,双方之间符合借用资质的特征,对于张某借用甲公司资质、双方之间系挂靠关系予以采信。

    2024.01.08268人收看
  •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所有人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机动车辆出租、出借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本案中,如果你在出借车辆时不存在上述情形,就是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上述情形,那么就应当与使用人承担按份责任,其责任的份额按照原因力的大小和过错程度确定。
  • 发包人提供材料费用谁承担,发包人对材料款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提供材料费用谁承担,发包人对材料款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对材料的提供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并且需要履行相应的检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发包人通常承担材料费用的义务,这是一种合理分工和经济交易的体现,因此,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通常情况下,发包人承担材料费用的原则是首要的,而承包人则承担施工成本和人工费用等其他费用,但是,如果发包人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则不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提供材料费用谁承担。

    2023.12.28937人收看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注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多项规定,你只提供了一个身份证,没有以任何形式出资,也没有参与任何经营,你是否可以作为H公司的正式股东是值得怀疑的。H以公司的名义收下别人的30万元矿石供货款,却没有将这个情况告诉所有股东,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司法》第36条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H后来将30万元转成其个人的借贷,符合《合同法》关于债权债务可以合法转让的规定,至此,这笔债务就已经与公司和公司的其余股东没有关系了,属于H的个人借贷,你无须承担连带债务的责任。
  • 雇主是否应该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

    雇主是否应该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首先,对于雇主而言,是否应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雇佣合同的约束力和法律规定,3. 共同责任: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和雇员可能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对于雇员而言,是否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他们在工作中的行为和行为的后果,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雇员受伤或遭受损害,雇主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雇员的行为违背了雇佣合同的规定或公司的政策,并导致了负面后果,那么雇主可能被迫与雇员一同分担连带责任。

    2023.12.18985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全部损失16万元,根据丁某与余某三七责任分摊给丁某的损失应当是4.8万元,即丁某与齐某原本只需就该金额对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齐某未购买交强险(赔偿总额计12万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余某可以要求齐某与丁某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故齐某与丁某的赔偿总额可能超出其原本只承担的4.8万元。
  •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内容: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如下: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什么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如下: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11.08306人收看
  • 张三将机动车出卖给李四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该机动车法律上的所有人,李四是该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和王五的实际侵权人,二人均应当就该机动车造成王五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王五既可向张三、也可向李四主张权利。本案中由于李四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王五可以将张三作为机动车车主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张三不得对抗王五要求,且当全额赔偿。但由于该车辆已经实际出卖给李四,李四是实际损害的责任人,张三可以在赔偿王五后要求李四赔偿其损失。
  • 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关于赔偿标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赔偿应当以损害的程度、过错的程度以及承担责任的能力为基础,连带责任考虑因素在确定连带责任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行为主体的关系、过错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在确定连带责任时,需要考虑行为主体的关系、过错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在某些情况下,所有的责任人都可能需要对全部损害进行赔偿,即使他们的过错程度不同,然而,在其他情况下,责任人可能只需要按照他们的过错程度来分摊赔偿责任。

    2023.10.111028人收看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涉事车辆经交通部门认定已达到报废标准,该车辆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所有的转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类型车辆是严禁转让的,其在协议上签订的转让后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违法转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违法转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转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违法转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违法转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分析1.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承包人违法转包,实际施工人可能会被追究连带责任,如果承包人违法转包,实际施工人可能会被追究连带责任,案例分析案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一项建筑工程转包给个体户李某(实际施工人),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一名工人死亡。

    2023.08.231591人收看
  • 喝酒出了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人独资要承担连带责任吗,法人独资的责任承担

    法人独资要承担连带责任吗,法人独资的责任承担

    内容:本文以《法人独资要承担连带责任吗》为题,解析了法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文章介绍了法人独资企业的定义和特点、法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原则、连带责任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以帮助读者了解法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规则和相关法律原则。

    2023.08.1411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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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吗

    劳务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劳务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都有大量的建筑工程施工,而建筑工程通常是比较庞大的,存在劳务分包的情况。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连带责任吗?

    2023.05.0617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