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不再扣分,交通违法记分大调整来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12.2745人收看
导读:
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司机朋友们注意!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4月1日起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交通违章/违法记分调整

超速规定放宽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

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降低记分处罚(常见)

未避让校车从6分调整为3分;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

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驾驶员在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或掉头,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误而产生的违章成本;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比如未按规定使用4颗螺丝固定,避免了分数直接清零的问题出现;

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常见)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新增扣分项目(常见)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上调记分处罚(常见)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从6分上调为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从6分上调为9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上调为3分。

记分管理制度调整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虑到他们主动守法意识差,安全文明意识不足,交管部门将通过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项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驾驶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本次记分规则调整一次记分的分值档

从12分、6分、3分、2分、1分

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其中有7项违法行为记12分

并增加7类一次记9分违章

车主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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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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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 5岁的女儿是未成年人,但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女儿的“压岁钱”是孩子接受亲朋好友赠与所得到的财产,无论是他人的赠与还是父母的赠与,赠与对象都是5岁的女儿,因此“压岁钱”应当属于孩子所有。《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管几岁,都是独立民事主体,就享有受赠的权利和资格。说白了,“压岁钱”和孩子父母没有太大关系,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是起到代为保管或者使之增值的权利。
  •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交通违法记分大调整来了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交通违法记分大调整来了

    内容: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2022.12.274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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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而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隐瞒的行为。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主观上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客观上造成事故损失,实施逃逸行为。
  • 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怎么投诉车辆违法行为)

    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怎么投诉车辆违法行为)

    内容:车辆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122报警服务电话或进入湖南高速警察“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2022.12.194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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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中副驾驶逃逸一般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其应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有义务提供信息,不得隐瞒、伪造证据,否则涉嫌包庇,如果确实不了解情况的,则无责任。
  • 交通违法怎么举报(怎样举报车辆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怎么举报(怎样举报车辆违法行为)

    内容:举报投诉渠道共两种渠道:一是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受理;二是“12345”市政府热线受理。

    2022.12.194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8:31

    立即咨询
    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 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是要归还的。双方可以协商索取合理报酬,但如果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涉嫌侵占罪。如果真如你所说,要强行索要超出合理报酬,不给就不归还的话,可能涉嫌敲诈罪。
  • 工程转包怎么处罚,工程转包怎么处罚违法行为

    工程转包怎么处罚,工程转包怎么处罚违法行为

    内容:针对上述工程转包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工程转包是指原承包商将自己承包的工程,通过与其他公司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进行施工的行为,工程转包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超范围转包:原承包商将自己承包的工程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转包给他人,3. 非法分包:原承包商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公司,除了以上处罚措施,还需要加强监管,防止工程转包违法行为的发生,以上是对工程转包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进行的详细解析。

    2023.11.23102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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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驾驶证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则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去处理违,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能撤销吗,行政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能撤销吗,行政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内容:办案结果上高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书,认定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6日作出的上环罚[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违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撤销上环罚[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024.03.04494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