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导读: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是按职工本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薪酬、福利的;
(三)未按照规定向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劳动行政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的;
(四)拖欠或者无故减少职工工资、福利款的;
(五)违法解除,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六)违法辞退,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前提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关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企业因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治病休息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发给疾病救济费或者医疗补助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支付病假期间工资或医疗期津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无法工作的,在规定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鉴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的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十二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因本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4、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职工本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本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未满1年的,按本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本人患重病、绝症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增加工资,但每月增加不得超过12个月。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照发工资;在本单位以外加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的,那么其病假工资待遇就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不是按最低劳动标准执行,而是用公司规定的最低工资支付病假工资,那么就会出现员工与公司的冲突,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高于当地最低职工基本生活费2倍赔偿医疗费、生活费等各项损失。
5、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裁判文书对这一问题的处理进行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签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手续时,对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协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