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离婚怎么分配(动迁房)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呢?离婚后,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不能分到。那么动迁房离婚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动迁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如果是产权人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一、动迁补偿款分割问题
如果是因为房屋拆迁而产生纠纷的,在分割动迁补偿款时,首先要明确征收补偿方案中对于产权人一方的补偿标准。如果夫妻双方对补偿方案存在争议,则可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可以分得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收益,但本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除外;(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离婚时动迁房属于个人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在拆迁过程中,对于房屋内的财产情况是需要保密。对于配偶一方来说,拆迁安置所得款项也不能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房屋被分割后又被拆迁单位收回产权的话,那么该房屋的补偿款也不能由另一方进行分割。
三、动迁房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赠与给对方的财产,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则该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后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其他协议,则约定只能属于一方所有,一方不能取得。
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以个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项借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应予分割。但是夫妻约定婚后共同还贷支付利息的除外。
四、拆迁房屋中,夫妻共有的份额如何计算
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补偿时的分配比例也是不同的。
五、动迁房婚后再买的情况下,该房屋离婚后是否可以再分?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再买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也可以再分。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动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类型时再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