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_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分标准

林艳英律师 2023.01.1226人收看
导读:
《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分

适用对象不同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

(1)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

(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法律效力不同

(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2)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期间性质不同

(1)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

《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3)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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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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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年的工程款,马上咱们就进入到二四年了,那这事儿的话已经是十年了,呃,往往你这样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怎么来讲,其实是说,呃,时间是对债务人的保护伞,拖得越久肯定是对我们越不利的,那么能拖十年,咱们现在在找到律师来进行解决问题啊,其实我们说其实前面已经给我们设置了很多的障碍啊,但是不管有什么障碍的话,起码你现在是决心要去做这个事情了啊,那你问我十年前的债债权或十年前的公众款能不能要过来啊,我们之前有这样的成功的案例,有能要过来的啊,当然呃,大家可能会关心一个所谓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个诉讼时效呢,它其实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啊,那咱们说10年前的债权,你怎么样通过合规的重新要过来,这个中间它是要有一些方式和方法,也就是说如果有诉讼时效问题,那我们就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没有诉讼时效问题的话,其实根根源不在这儿啊,根源在于说对方愿不愿意给你签。

    或者想不想给你钱啊,如果或者是说他的意愿度如果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激发对方的意愿度给到我们钱啊,这是几个核心的问题,所以说咱们要回公程款也好,或者要回借款也好,呃,时间呢,它不是一个唯一的衡量的标准啊,也要看对方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我举个例子,那比如说10年前这家公司他可能经营不善啊,但是可能在经过这几年的一些情况啊,新兴行业,然后他的资金就过来了,那这个时候的话,那绝对是要账的最佳时机啊,当然我们也是不建议说你把钱拖了10年再来去要啊,但是如果能提前要的话,还是要提前要,另外的话,也要分析这方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好吧,尽快的启动这个事情吧。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会区分农村和城市,对于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时,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 合同解除权是否受除斥期间限制,合同解除权的期间

    合同解除权是否受除斥期间限制,合同解除权的期间

    内容:其次,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除斥期间,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对方违约后过了合理时间仍然没有行使合同解除权,那么将被认为已经放弃了该权利,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然而,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除斥期间,那么在该期间内,违约方是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

    2023.12.12717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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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年的工程款,马上咱们就进入到二四年了,那这事儿的话已经是十年了啊,往往你这样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怎么来讲,其实是说,呃,时间是对债务人的保护伞,拖得越久肯定是对我们越不利的,那么能拖十年,咱们现在在找到律师来进行解决问题啊,其实我们说其实前面已经给我们设置了很多的障碍啊,但是不管有什么障碍的话,起码你现在是决心要去做这个事情了啊,那你问我十年前的债债权或者十年前的公众款能不能要过来啊,我们之前有这样的成功的案例,有能要过来的啊,当然呃,大家可能会关心一个所谓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个诉讼时效呢,它其实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啊,那咱们说10年前的债权,你怎么样通过合规的重新要过来,这个中间它是要有一些方式和方法,也就是说如果有诉讼时效问题,那我们就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没有诉讼时效问题的话,其实根根源不在这儿啊,根源在于说对方愿不愿意给你签。

    或者想不想给你钱啊,如果或者是说他的意愿度如果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激发对方的意愿度给到我们钱啊,这是几个核心的问题,所以说咱们要回工程款也好,或者要回借款也好,嗯,时间呢,它不是一个唯一的衡量的标准啊,也要看对方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我举个例子,那比如说10年前这家公司他可能经营不善啊,但是可能在经过这几年的一些情况啊,新兴行业,然后他的资金就过来了,那这个时候的话,那绝对是要账的最佳时期啊,当然我们也是不建议说你把钱拖了10年再来去要啊,但是如果能提前要的话,还是要提前要,另外的话,也要分析对方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好吧,尽快的启动这个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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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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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2024.01.15419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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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十年前欠我18万,中间好久没联系了,这钱还能要,这18万应该是在十年前,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啊,这个钱到底能不能要,它分两种情况,如果有欠条,但是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你现在去问他要有效的方式进行中断,包括什么呢?你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呃,发微信等等一系列的方式,只要能联系到他,包括给他发律师函,催告函,催款函这些去主张你的一个欠款,那你这个期间的这个钱呢,就可以继续要,但是如果说你的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时间,比如说是八年前,他就应当还款了,嗯,他却没有还,而在这个过程中,你也没有,在这8年的期间,你也没有问他要过钱,那你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诉讼时效在现在几年三年对吧,如果说你不把诉讼时效这个危机给化解掉,你再去哪去哪里起诉,这个钱也很难要回来,那还有一种情况,这8年你不断的去要钱,不断的去要,他就说。

    面对明天明天推后天这种情况,恭喜你,你还有机会还有救,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当事人反悔,要求返还,权利人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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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受害者怎样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

    2024.01.05807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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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不还我钱,我能向担保人要钱吗?就是在这种情况,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那我们可以把担保担保人共同的列为被告,但是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话,还有一个保证的期间,然后连带保证的话,不管什么样的情况下,你都可以把这个连带保证人一起来诉上,而且没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像一般保证的话,只有在主债务人没有钱的情况下,你才能起诉啊,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就是不管主债务人有没有钱,我可以单独的问你连带保证人来主张这个权利,不用理解那么多,记住一句话,如果有保证人的话,可以一起来诉,具体到底行不行,把当时你们签的这个协议拿过来,让律师帮你看看,让专业的人员帮你分析一下,到底能不能把他送上,过没过时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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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1.1226人收看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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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是彩礼,嫁妆是嫁妆,别傻傻的分不清,不过呢,我发现呀,好多人还真是不知道彩礼和嫁妆的区别,今天呀,我们就来说说彩礼和嫁妆的区别,彩礼和嫁妆虽然呢都是婚礼当中的传统的习俗,但他们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却大不相同,彩礼是男方家庭为表示诚意和尊重女方家庭而给予的财产,一般呢都是结婚前给的,这个时候在法律上呢,彩礼呢就属于男方给女方的赠与,如果呀,拿证以后再给彩礼,这个时候呀,性质就变了,彩礼呢就是男方家里给夫妻两人的赠与,这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嫁妆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出嫁而给予的财产,要区分呢,也要区分切。

    婚前还是结婚后给?结婚前给呢?就是女方给女儿的赠与,最好啊,能登记在女儿的名下,毕竟啊,这是给女儿个人的财产,如果结婚后再给嫁妆,就相当于给夫妻两口子的,这是呀,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定要记住,彩礼是彩礼,嫁妆是嫁妆,别傻傻分不清。如果呀,你在彩礼和嫁妆问题上遇到法律问题,请及时呢咨询专业律师。

  •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经济合同有效起诉期限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经济合同有效起诉期限

    内容:经济纠纷诉讼时效1、法律主观:经济案件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法律主观:经济案件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经济纠纷合同有效期1、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2023.12.1857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