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赔偿_2023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标准

导读:
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而《广东省企业实施<劳动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女职工从事的工作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不相适应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如果以孕期(哺乳期)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广东省企业实施<劳动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女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女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在哺乳期内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且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所以孕期被辞退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和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在孕期或者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给孕期或者哺乳期女职工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拖欠工资、不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时,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经济补偿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员工应支付的补偿。
2、女职工的孕期补贴
女职工在孕期可享受以下待遇:
(1)产假: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产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98天;怀孕4个月以上未满6个月流产的,产假128天。
(2)产假期间津贴:工资标准按照《广东省企业实施<劳动法>办法》中有关女职工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发放的规定执行,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享受不低于98天劳动时间,且不得延长其在劳动时间内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本人实际参加生育保险所缴费率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省上规定的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包括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两部分。其中,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的,不含加班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补贴等费用;赔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每月工资总额),按月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包括工作一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第一款(三)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二、三项之规定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