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导读: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只要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侵害家庭利益行为的,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所以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出现的,而是由其他的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比如因赌博、吸毒或重婚引发婚姻关系破裂,就可以要求离婚;如夫妻感情已经严重破裂,可以协议准予离婚。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准予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没有过错,那就是双方均有过错了。如果过错不大时就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了。如果一方有了家庭暴力和重婚行为要受到法律严惩,还有精神损害赔偿也要按照实际情况赔偿到位了为止。
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感情破裂是婚姻关系破裂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离婚最基本、最主要的条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最主要、最重要的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基本前提。从实践中看,婚姻关系中的感情不破裂大多存在于因婚姻双方在婚后生活中缺乏沟通和交流而导致。有的在婚姻发生过程中就表现出冷漠、漠不关心,没有感情可言。夫妻双方只要能够通过交流和沟通了解对方在感情上是否有裂痕或者是否愿意再继续生活下去。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调解或诉讼手段仍然无法使双方恢复到恋爱时甜蜜时那样稳定的关系,那么,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或者准予离婚的决定。
1、感情破裂的标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里的“感情”是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感情确已破裂”则是指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已经破裂;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并经调解无效,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
2、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婚姻关系是双方的结合,是建立在彼此互爱基础上,是双方以感情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没有一对夫妻的感情是融洽的,婚姻关系也不会牢固。对于一对夫妻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彼此之间感情如何。如果两人之间感情破裂,则意味着没有办法共同生活或共同财产较少,也就没有了法律上的必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需要不断地相互了解和关心外,还应在经济上互相帮助、在文化上相互理解、在生活中互相照顾。如果两人之间不存在上述情况,则说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了。
二、如果婚姻关系破裂,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如何判决?
双方协议离婚的,如果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予以确认,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不愿意离婚,一方要提出离婚诉讼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a、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法院一般会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进行调解的。但如果是因重婚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才能予以判决;否则只是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或直接判决后才能生效。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法院一般会对其分别处理:如果无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或者财产分割确有矛盾的;或者虽无共同财产却有家庭暴力和重婚行为的;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应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议并签名捺印。如协商不成或未达离婚目的,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夫妻离异。
三、如果发现对方存在家庭暴力和重婚行为,法院该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家庭暴力和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上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经常打骂、虐待伴侣和子女的;或有赌博@不改的”。因此,无论一方有无过错均可要求损害赔偿。对于重婚行为,婚姻法中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未作具体规定。”这就为对重婚行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时还要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夫妻双方长期分居所造成感情不和等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或者重婚行为,而另一方没有相应证据的话,则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一方主张离婚请求中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另一方存在家暴、重婚行为的话也是不予支持的;如果存在家暴或者重婚行为并且被确认为有过错的一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重婚、赔偿精神损害等等。
四、一方无过错导致离婚,要受到什么法律严惩?
一方没有过错,另一方有过错,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重婚的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他人的;(二)辱骂、恐吓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非法侵入人家住宅的。《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或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侮辱被害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三日以上五天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