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工伤事故鉴定:依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进行调查。作出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一)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二)住院病例及有关医学检查资料及诊断证明;
(三)护理记录及病情、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情况等有关的病历、化验单复印件;
(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和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注意的是,因工伤认定而发生纠纷后,如果伤残等级与认定工伤或者认定的事实不一致,且经鉴定部门申请复查或鉴定后认为不符合伤残等级和规定条件,在治疗终结前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1、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都是以《诊断证明书》为准。《诊断证明书》上面的内容一般会注明“诊断”、“诊断意见和建议”、“意见与治疗措施”等,其中“意见及建议”可以打印,也可以打印并复印。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诊意见和建议》中一般不会包括患者的具体病情。例如:患者说其右肩关节疼痛已达3年之久,经过了多次检查和治疗,但一直未见明显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到医院进行复查,看是否有进一步检查。
2、住院病例及有关医学检查资料及诊断证明
住院病例指医院对工伤职工进行诊断的病历资料。它是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住院病例是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在治疗期间或者在医疗终结后,由医疗机构或其委托的鉴定机构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检验、影像学检查等所出具的书面材料。住院病例必须是工伤职工就医时所作,且须由职工本人或其亲属签名或按手印。在申请伤残鉴定的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话,需要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去要求鉴定机关重新进行评估确认后才能作出决定。
3、护理记录及病情、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情况等有关的病历、化验单复印件
这些资料,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提供给法院,但也有可能需要提供。比如:患者患心脏病的情况下,需要出示医院开的心脏病历及心电图等相关证明;如果是患者被医院确诊为交通事故,需要出示医院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有被鉴定成伤残等级。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去申请赔偿。如果是工伤案件,那么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果是民事诉讼,则根据案件情况准备材料即可。
4、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是指鉴定人在接到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被鉴定人的身体状况、伤残状况以及事故成因等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被鉴定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文书。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提交的材料之一。
5、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由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情况,对责任进行分析论证后作出的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罚单是一样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