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吗

导读: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吗
夫妻分居是指夫妻双方不能正常地共同生活,主要表现为男女双方互不见面,不联系、不接触。夫妻分居一般都发生在新婚阶段。因此,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分居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婚姻自由”原则和“男女平等”原则,对男女正常的夫妻分居应允许,但是因双方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由同居关系双方协议处理”。同居期间女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属于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之一。
1、双方不能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而共同生活。
这是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之一。法律并没有禁止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共同生活,但夫妻双方应当在同居期间建立正常的夫妻关系,夫妻之间不应该有任何形式的分居。
2、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
分居是指夫妻一方长期不在一起居住,以达到感情不和的目的。因此,分居应属于离婚条件之一。分居并不是绝对的,即使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两年后重新回到一起生活,也不能视为已分居两年,应认定为分居。因此双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又重新回到夫妻关系中来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分居满两年,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或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分居两年是离婚的法定解除条件,也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夫妻双方分居时间不满两年,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离婚的。
4、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治愈,或婚前患有重大疾病而分居满两年,一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
分居满两年,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法定情形。这种情形在《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即使结婚后也很难治愈,或者患癌而不能治愈等情况下,也应当认定为属于可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满两年之后才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并不多见。
5、因感情不和已到分居时才提出离婚的。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时间较长,且分居达一年以上,即符合“因感情不和已到分居时才提出离婚”这一情形。因为夫妻分居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而并不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必然结果。法律允许两人同居并不意味着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只要分居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而且未发生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行为,就应当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以上,法院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