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多久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多久可以解除)

导读:
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多久解除
在生活中,限制高消费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这是一个法院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你对这个事情不太了解,那么可以阅读下面的内容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人员):限高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当事人实施的一种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等高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限制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等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公款或者公车;
(二)挥霍浪费有限资金或者公物为个人及其家庭进行高消费及其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定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解除时间
在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则自人民法院发出解除令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提出申请的则从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自动解除。解除期限不受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期限长短的影响。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发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或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如果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抗拒执行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情形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裁定延长期限。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需要继续对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时,应当裁定延长期限。在延长期间内,被执行人未履行到期债务而申请执行人提出了撤回限制高消费决定申请或法院认为不宜继续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中止该期限。
二、解除后,限高可以恢复吗
限制高消费期限是从被执行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之日起计算的。执行法院应当自人民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财产令中载明未履行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困难证明之日起三个月视为执行完毕,超过三个月不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恢复限高前,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已经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且未提出异议,而其他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则认为被采取限高措施的期限已经届满,应及时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因此,在人民法院作出限制高消费裁定后,就不能恢复了。
三、被限制高消费人员的解除有什么条件
被限制高消费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其限制高消费:
(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
(二)隐匿、转移财产,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情节严重的;
(四)有违反生活作风、生活习性等不正当消费行为或者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其他不正当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