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_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属于法定继承

段建国律师 2023.02.2232人收看
导读: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发生的时间不一样。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就是代位继承。转继承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财产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还没有分割被继承人财产前继承人也死了,那么此时就会发生转继承,由其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应当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

一、代位继承

1、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二、条件

1、被代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没有代数的限制。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否则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人一般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代位人为两人以上则平均分配。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二、转继承

1、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2、条件

1、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发生的时间不一样。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就是代位继承。转继承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财产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还没有分割被继承人财产前继承人也死了,那么此时就会发生转继承,由其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应当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遗赠继承和遗愿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两者区别:

1、代位继承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即继承开始之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

2、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中继承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遗产的分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对他的遗产进行分割。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即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死后留下遗产的人的子(女)比他更早死,由孙子(女)代替子(女)的继承位置。

转继承:死后留下遗产的人的子女在没有分到遗产的时候死了,这个子女应该继承的份额转给他自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法律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比如张某的爸爸先于张某的爷爷去世,那么张某的爸爸应该继承张某爷爷的遗产就由张某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的法律概念。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尚未分割之前,因为某种原因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例如,张某的爷爷去世后,遗产还没有分割,这时张某的爸爸也接着去世了,那么张某的爸爸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就转由张某来继承。

下面讲一下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有一下四点。

一,时间的区别。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新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由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三,适用的法律不同。代位继承是现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转继承的法律基础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2条规定的内容。

四,适用的继承情形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除外。而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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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9/28 12: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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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听到的是“假离婚”一说,实践中也有“假结婚”,这个假我们是从感情角度出发,但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个就是真的,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都要承担。 我这个案件案件是当事人的父亲与段女士达成协议,与段某结婚,帮她孩子解决北京上学问题,段某每年给2万元费用。他俩结婚后也没有一起生活过,2022年当事人父亲因车祸去世,可以拿到100多万元赔偿款,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为继承人分割遗产。 假结婚一说,法院不认可,后续法官认定法定继承人就是段某和我当事人,财产分割比例为我们60%。 案件审理了3年才有了最终的结果。婚姻不是儿戏,还是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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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1 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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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 这个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的,如果说你公婆的房子在你跟你老公结婚之前就已经买了的话,那么这个房子你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就算是你公婆的房子在你们结婚以后买的,那也要看你公婆的意愿来进行财产分配,如果他们愿意给你,那你就有份,如果不愿意给你你也没有办法,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公婆的财产没有义务需要给你。
  •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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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那么,针对乙的二分之一房产,由配偶甲、子女丁、戊以及丙的合法继承人己(四人)平均继承,也就是每人继承全部房产的八分之一,其次,乙去世时,继承人(包括配偶甲和子女丙、丁、戊)并未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丙去世时,就符合&ldquo,鉴于乙先于甲死亡,那么乙应当继承的份额,就有乙的儿子丙代替乙来继承,而转继承中,继承人(A)死亡,(A)的配偶、子女或父母都可以作为合法继承人,转继承,就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2023.07.10464人收看
  • 2022/12/8 17: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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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还有效吗? 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表示将遗产全部分配给某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该继承人去世的,遗嘱不发生效力。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是在世的人,被指定的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失去了履行的对象,因此归于无效。 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根据遗嘱主张代位继承的,将不会得到支持。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可以另立遗嘱将遗产赠与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没有另立遗嘱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此时,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来继承本应由已故继承人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 外籍子女有继承权继承不受国籍的限制的,只要有继承权的都可以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顺序继承。外籍子女有继承权继承不受国籍的限制的,只要有继承权的都可以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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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147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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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全部无效的,自始不发生效力,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新的遗嘱,那么遗产将被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嘱部分无效的,其他内容仍然有效,继续实行,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既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也可以由被继承人另立遗嘱进行处理。
  • 一个房产证二人或多人共有时,其中每个人的所占份额是各方自己商量定的,每个人多少份额都可以,可以均等,可以不同,没有硬性要求。如果不定份额时就按照平均分配来处理,所以有些二人共有的房产证,有标注各占50%的,也有不写明各人占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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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

    2022/9/5 1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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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的人都不知道,离婚时除了房子、车子、票子,还能分这些?!】 1)对方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 2)对方婚内形成的公积金 (婚内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养老保险个人所缴纳的部分 4)部分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例:婚前的股票、房产,因双方在婚内进行打理而产生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隐藏的财产,离婚时你都主张分割了吗?
  •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内容:如果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例如因为早逝或放弃继承权等原因,代位继承就能够确保亲属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代位继承是法律上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时,将由其他人代位继承,综上所述,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是一种合理的继承安排,那么,为什么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呢,代位继承的出现,能够解决遗产管理的难题,确保财产的持续流转和合理利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2023.12.08101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