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导读:
一、工地欠钱不给怎么解决
遇到工地拖欠工资不给的事情,要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欠款欠条、老板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货款凭证等,如果是属于拖欠工资的部分,就写好书面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如果还是不得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只是向工地供货的货款被拖欠的话,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地欠材料不给钱的话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而且当事人还需要交齐所有的证件,还有买卖的合同,法院才会办理,如果手续都是合法、合理的话,那么胜诉的机会就会很大,但在诉讼是有时效的,必须要在两年之内,如果过了时效,那么就再也没有起诉的可能。
二、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一般在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时候,其中的金额都是很大的,按照行业的操作习惯,往往是先给一部分钱,等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后再给剩下的钱。然而,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经常出现 工程款 要不回来的情况。那么工程 欠款 要不回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以物抵债法(又称 债务重组 ) 对 债务人 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 抵押 登记手续。
2)、录音催讨法 电话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证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录音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合法有效的录音会让您离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3)、纪委查案方法 以企业内部中层干部离任审计为由,找到 债务 单位要求出具业务联系单。一旦出具对帐单,就是有效证据。
4)、故意主张法 若欠款金额为4万元,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5)、依法 诉讼 法 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 诉讼保全 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6)、摸透心理法 该方法对民营学校有一定效果。由于民营学院是民营投资,没有资金来源保证,只靠每年招收新生的学费进行偿还,因此学校既不想及时还钱,又怕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施工方可抓住学院怕把问题搞大,影响学生生源的弱点,一方面多次上门督促还款;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之际催收欠款,对方往往迫于舆论压力,会还清全部欠款。
7)、延伸清欠法 具体办法有:承接续建工程;与甲方共同找建设单位落实资金等方式收回工程欠款;帮助房产商推销房屋,用售房收入偿还欠款;撮合供料商购买 商品房 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8)、 债权转让 法(三角抹帐) 债权转让运用得当可有效地解决三角债问题,减少清欠成本,缓解企业矛盾。
9)、媒体曝光法 在媒体上对使恶意 拖欠工程款 的企业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取得清欠效果。
10)、合同预防法 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约定:
1、“业主应在收到决算书×天内完成审价,逾期视为生效”,以预防逾期审价。有时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业主担心其权益受损而拒签字。有一种变通办法,可在合同中明确双方适用《 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虽然后者是建设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它明确了业主逾期生效)的结果,一旦双方选择适用,同样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2、“若施工方对业主的及时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任一方到××会计事务所审定,以审定价视为最终结论”。以此预防重复审价。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了吧。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欠款,就当事人而言此时应该结合实际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 追讨欠款 ,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损害。而必要的时候,其实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 律师 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三、包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包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一:建筑工程做完后,工地包工头拖欠工钱可以联合其他工友一起找包工头讨说法,如果包工头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工友们就可以一起去找建筑工地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要求项目部写承诺书。也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先向监管部门起诉,后行政诉讼:
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这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该法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法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而采购人应当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果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这监管部门,通常是该级政府的财政局,应当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形成原因:
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到1990年,全国拖欠工程款近35亿元,而1995年则猛蹿至600亿元,截至 1998年底,更是达到了3570亿元,而且仍在不断增长。
施工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已占同期完成施工产值的38.5%。其中,拖欠1年以内的占拖欠总额的45.2%,1年至2年的占24.3%,2年至3年的占18.9%,3年以上的占11.6%。
拖欠项目中既有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也有民间项目、引进外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一般占同期在建和竣工项目总数的50%以上,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特大型项目拖欠尤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