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被辞退如何赔偿

导读:
工作超过10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当辞退了劳动者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最高的赔偿年限也是不会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最多就会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也是会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来确定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后也会按照当地工资水平三倍作为标准。
工作10年被单位辞退争取哪些权益?
第一: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可以,但无特殊原因情况辞退的话,也就是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标准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说明,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月工资来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以上来计算的话,10年的经济补偿金则是10个月的工资。
第二: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的合法理由,劳动者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不过赔偿金是含经济补偿金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2N进行支付的话,那经济补偿金就不是单独计算了。这样说来也有20个月的工资可以拿。
第三: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要不就提前30天通知,要不就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否则你就甭想辞退我。
小结:假如月平均工资10000元的话,2*10*10000+10000=21万,足足可以获得21万的赔偿。一笔不小的金额吧!
另外像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还有失业金可以领的。
失业金的条件: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在本单位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1年以上;
有重新就业的想法;
能领多长时间吗?那就看失业保险的累计缴纳年限了。
具体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