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过三年就不能起诉了吗

导读:
欠物业费过三年就不能起诉了吗
多年未催缴过物业费,可能已经作废
1物业费属于普通债权诉讼时效为3年
根据《民法典》188条及192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物业费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因此诉讼时效仍为3年。
如果物业费存在诉讼时效,如何判定物业费是否过诉讼时效呢?
先说有两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是没有争议的。
一种是物业服务期满,物业公司撤出小区,物业合同终止,诉讼时效为自物业撤出小区之日起三年。
物业公司如果三年内没有向那些欠费业主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主张过权利,那么它就有可能丧失诉权。
另外一种是业主变更,物业公司若向原业主主张欠付的物业费,诉讼时效应当自业主变更之日起三年。
欠物业费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此抗辩的,是不会胜诉的。
但是,如果物业在此期间发过催缴函的话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计算,法院一般会支持物业的主张。没交物业费被起诉会怎样物业费是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时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一般在购买房屋后就开始交纳。如果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
物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