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起诉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

导读:
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
物业费有诉讼时效,物业费适用普通程序的诉讼时效,即三年。
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物业公司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物业费包括哪些:
1、绿化管理费,绿化管理费也就是指小区内部绿化的养护费用,包括绿化用水费、工具费、劳保用品费、杂草清运费等;
2、保安费,保安费一般是针对封闭式小区来收取,包括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保安用房等;
3、清洁卫生费,一般包括垃圾外运费、清洁工具、化粪池清掏费、卫生防疫杀毒费等其他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物业管理固定资产包含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维修设备等,其平均折旧年限一般是5年;
6、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物业费还包括电气、燃气、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以及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准备金等;
7、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综上所述,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物业由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因此当我们与物业无法协调一致时,可以去物业管理处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物业费是否有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催缴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费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
物业费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房主拖欠物业费,属于服务合同关系,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
2、承租人拖欠物业费,在司法实践中则属于房屋租金的组成部分,诉讼时效不能与房主的服务合同同等对待,应适用于租金法则,应以一年为限;
3、如果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他们在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适用于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可以接续与延长诉讼时效。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如下: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综上所述,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物业费过了4年还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欠物业费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三年,但如果物业在此期间发过催缴函的话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计算,法院一般会支持物业的主张。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已有协议约定,且没有违约现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就属违法。物业费一般包含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饰的费用;12.管理者酬金;13.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物业费未交过诉讼时效
两年前的物业费未交尚未已过诉讼时效,物业费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