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合伙合同纠纷案例)

导读:
合伙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法律主观: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实施政府指导价,参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比如:合同纠纷类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也就是合同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法律客观: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第二条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合伙企业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合伙企业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可以根据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协议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方式:
1. 固定费用:律师和客户可以达成协议,按照一定的固定费用进行收费。这种方式适用于纠纷较为简单或预计工作量相对确定的情况。
2. 按小时收费:律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费,通常以每小时的费率进行计算。这种方式适用于纠纷较为复杂或工作量难以预计的情况。
3. 结果费用:律师的费用与案件结果挂钩,如果律师成功解决纠纷或获得有利的结果,客户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风险较高的案件或客户预算有限的情况。
4. 混合收费:律师和客户可以结合以上不同的收费方式,制定一种混合收费方式,以灵活应对不同的情况和需求。
无论采用哪种收费方式,建议您在与律师签订合同之前,明确约定费用和支付条件,并详细了解律师的收费政策和费率。此外,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其他费用,如诉讼费、调查费、专家费等,并与律师协商确定是否包含在律师费中。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的收费不仅仅取决于收费方式,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律师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案件的复杂程度、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等。因此,在选择律师时,还需要考虑律师的资质和专业背景。选择一位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合伙企业纠纷律师可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护您的权益。
在与律师合作之前,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费用问题,并确保双方对收费方式和费用预算达成一致。您可以要求律师提供费用估计或费用预算,以便掌握案件费用的大致范围。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不要犹豫与律师进行沟通。律师应该愿意解答您的问题,并提供透明和清晰的费用解释。与律师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费用结构和预期的服务。
总而言之,合伙企业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根据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协议来确定。建议您与律师充分沟通并确保双方对费用问题达成一致,以便有一个明确的费用安排。
合伙合同纠纷账目不清楚怎么办?
仔细审查合伙合同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收集合伙协议、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发票、收据等相关文件,并对其进行归档整理。
共同核实账目:与合伙人一起共同核实和审查账目。确保所有合伙人参与,并尽可能达成共识。核实账目包括业务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方面的记录。
寻求专业会计师的帮助:如果账目复杂或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会计师的帮助。会计师可以进行独立的审计、核实和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报告,以解决账目不清楚的问题。
提交书面要求: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或合伙人拒绝合作,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法院进行司法审计,要求合伙人提供相关账目和财务记录。确保您的请求清晰明确,并设定合理的期限要求对方回应。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合伙投资产生纠纷怎么处理?
合伙的性质决定的,个人合伙“易生不易死”,有大量合伙是口头合伙协议,还有大量合伙开始时因为互相信任而没有对退伙或终止合同进行约定。终止合伙要么是合伙人之间一致同意并达成一致退伙,要么是合伙中产生纠纷,各方相互之间都不服气,都认为对方占了便宜、自己吃了亏,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关系,也有大量合伙因金额少或维权难而不了了之“自然死”。
这类案件在法律关系的性质、出资、承担亏损、分红等方面存在认定上的不统一,造成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况经常发生。遇到合伙纠纷,建议咨询这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不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只能懂一些法律原理,但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原理相通,但经验和技巧不相通。知道怎么处理房产纠纷的,不一定懂怎么处理合伙纠纷。像我们北京的房兆轩律师团队,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在处理合伙纠纷方面算是国内做的比较专业的了。
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合作合同如果出现纠纷情况可以先与当事人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如果合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则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 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条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三十五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合伙做生意纠纷怎么处理?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才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因此,法院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是书面协议。
扩展资料
案例:
法院:书面协议是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
如今老百姓家里但凡有点闲钱都想拿来投资,拉上几个朋友,凑上几个亲戚,大家一起做点小买卖的也很常见。可谁知这小生意里也有大学问,搭伙搭不好还会搭出纠纷,闹上公堂。近日,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原、被告席上坐的不是亲戚就是曾经的生意好伙伴。
案例一
被告承认合伙关系 法院调解解决问题
原告高某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6月份,被告王某也就是孙某的姐夫,与高某和孙某商量,要他们筹钱去福建承包土地种植蚕豆。见有赚钱机会,高某让父母将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将20万元投资款通过银行转至王某的账户,同年10月,高某和孙某两人先后到了福建帮忙干杂活。
但不久后,孙某与高某发生矛盾,闹起了离婚。为了照顾小姨子的情绪,王某称无法继续与高某合伙,并提出承包的土地全部由其经营,高某投入的钱及银行贷款的利息等蚕豆收成后将一起结清(高某同意扣除其中的1万元)。今年4月,合伙承包种植的蚕豆大获丰收。王某却不肯把高某投入的资金归还。高某多次催讨无果,只得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由被告王某归还给原告高某投资款本金19万元及利息。双方合伙时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原告高某手里的证据只有一张银行转账汇款的凭证。所幸的是被告王某在庭审时承认合伙事实,但是要求原告高某与孙某应当先归还以前欠被告的钱,账算清楚才愿意归还投资款。经过法院调解,高某同意归还欠王某欠款,王某也归还了高某的投资款。
原被告之间的合伙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二
被告不承认合伙关系 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但并不是所有的合伙纠纷都得以圆满解决。
在三门法院之前审理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原告齐某、黄某诉称,2011年,原告与被告张某合伙联系到三门某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一致同意把该业务介绍给他人施工,所得业务介绍费三人均分。后原、被告一起把该业务介绍给郑某施工。
2012年1月12日,郑某承诺给原、被告业务介绍费43万元,并出具了承诺书。后被告张某分三次擅自从郑某处领取了43万元介绍费,并据为己有。两原告得知情况后,多次要求被告按照口头达成的协议对业务介绍费进行分成,但遭到被告拒绝,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
庭审时,被告张某辩称本案并不存在合伙事实,原、被告之间也没有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合伙协议,原告提供的郑某出具的承诺书中没有两原告的名字,43万元业务介绍费是被告一人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合伙一般必须有书面协议,且原告也没有提供双方存在口头合伙协议的证据,合伙的具体比例和分成也都不确定。故此三门法院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释法
书面协议是法院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才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因此,法院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是书面协议。
但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对合伙事实认可也无妨,正如高某合伙中蚕豆一案,双方之间只要算好账目纠纷便容易化解。
如果另一方对合伙事实不认可,就如前文所述齐某、黄某一案,两原告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合伙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也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俗语说“亲兄弟,明算账”,亲朋好友一起投资做做生意本是好事,谁曾想这小买卖会变成大麻烦,在此法官提醒市民,投资有风险,合伙须谨慎,合伙前最好白纸黑字立下字据,以防日后出现纷争有口说不清。
参考资料来源:台州报-合伙做生意产生纠纷怎么办?
合伙开店没签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合伙开店没签合同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起诉。
合伙开店发生纠纷起诉的方法如下: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证据的法定种类如下:
1、书证,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鉴定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当事人双方按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伙协议违约纠纷怎样处理
可以通过以下处理:
1、协商和解,合伙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伙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伙当事如果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伙中规定的仲裁条
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伙中没有订立仲裁条
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伙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