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施工组织方案(劳务分包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分包单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吗
法律分析: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上负责人批准。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4、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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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约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总包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工程中的主要建筑材料或主体建材都是由总包统一购买,辅料由分包方自己采购。在这种情况下,总分包签定的总分包合同中,合同中会确定总包发给分包方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的数量、型号和种类,在与分包进行工程结算时,总包会在工程款中扣下总包发给分包使用或分包领用的建筑材料款。
总分包之间的材料领用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分包人从总包人领用的建筑材料是由总包采购的,并且含在总分包合同中和总包与分包的工程结算价中,分包方没有按照结算价给予总包开具建筑业发票而是只针对劳务部分给总包开具建安发票,结果少申报缴纳了营业税,构成漏税的风险。
(一)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施工,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二)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承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规章制度;总承包方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三)总承包方应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并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保证分包合同的正常履行,以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要求,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
(四)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承包方代表通知业主组织检查验收。
(五)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六)当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质量问题或发生违章违规现象,总承包方代表应及时指出,除轻微情况可用口头指正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令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七)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八)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书面记录,以便为以后选择分包商提供依据。
(九)总承包方要在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同时,注意防止分包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设2——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劳务分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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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依据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长: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办公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
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
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2)、项目书记: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4)、工程技术部:4.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4.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4.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计划合约部:5.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5.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5.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5.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5.6、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5.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5.8、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6)、物资设备部6.1、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2、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6.3、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
(7)、质检部7.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7.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8)、安全环保部8.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8.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8.3、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8.4、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8.5、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9)、财务部9.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9.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9.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1、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先注册审批,不注册决不使用原则,待注册完毕审批后,由项目部组
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工程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2、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3、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4、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6、鼓励使用以企业自有职工为框架,吸收部分劳务工组成的“架子队”。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在公司授权委托下的工程劳务分包,由项目部组织其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在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质检部、安全部、财务部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组织机构的主要成员。
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由项目部发出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书,提供载有工程的主要条
件,主要合同条款以及开标日期、评标、定标的程序文件。在主要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要全面充分考虑,计划合约部应予以指导和把关。
并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以提高合同条款履约能力。
9、工程承包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及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提交领导小组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0、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其所属机构主要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并整理考查资料。
11、项目部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评标会议,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确定中标单位。项目部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