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旭律师 2024.01.09773人收看
导读:
1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1.1 项目法人的行为不尽规范 部分项目法人行为不太规范,其表现为任意对工程施工进行干预,违反建设程序,甚至压缩合理的工期,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很难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加 ...,2.5 加强队伍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是受到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话题。只有深刻领悟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职责和重要,才能更好地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水利工程的质量保证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大幅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法人的行为不尽规范 部分项目法人行为不太规范,其表现为任意对工程施工进行干预,违反建设程序,甚至压缩合理的工期,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部分项目法人关于质量监督的意识薄弱,对招标工作不够规范。

1.2 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1997年发布的,其内容已落后于时代发展,存在种种问题,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相对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

1.3 设计水平不高, 质量不达标 目前,一些水利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人员水平低造成的,存在着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因素考虑不周,造成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了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等不良后果。

1.4 组织机构设置不统一 随着不断发展的改革开放形势和不断改革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大致被分为了不同的几种形式,由于存在着这样不同的组织形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很难统一起来。

1.5 不按规范施工导致不合格 由于有的工程在施工中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因此无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现场水利施工人员业务能力较差,施工经验不足,业务素质低,技术水平不足,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不按规范操作,质量控制手段严重落后。

1.6 监理队伍存在不足 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管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但造成监督乏力的主要原因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造成的。当然,当前质监机构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很难深入到位也是造成质量监督很难发挥作用的关键之处。

2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改进方法

2.1 完善体制 加强水利质量监督,让其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同时,应当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

2.2 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大力推进水利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体系,主要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和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把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2.3 明确职能 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以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对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的情况进行监管,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2.4 完善建立制度 工程监理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督,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建立规范,做好质量监控。

2.5 加强队伍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很难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加强对质量监督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6 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监督相结合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保证政府质量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2.7 强化施工的管理以保证质量 实行三控制的质量控制方式,即事先控制、中间控制及事后控制。开工之前应严密的审核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以及管理制度,还应仔细控制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对工程质量问题实行查明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和接受经验教训的原则。

2.8 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 水利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但涉及到公共安全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质量监督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控制,从而确保其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要随时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及时地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3 结语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是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体制改革的产物,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它发展的好坏关系着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单位要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理活动的发展。本文试从工程监理体制、机制上,探讨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一、目前影响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等级都是乙级、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3、承揽监理业务的不恰当竞争。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以某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6620.6㎡,框架七层,工程造价354.6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8个月,监理取费354.6×8‰=2.84万元,每月均摊为0.355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500~3500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000~2500元、监理员月工资800~1200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从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工程部的人员。

4、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5、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加强管理,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二)、制定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要知道,没有良好的成果最终是得不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所以,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监理企业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

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图是经过审查的”、只要“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的深层含义,要善于在“纸上谈兵”时,事前发现诸如楼梯梯段净高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影响使用功能等设计疏忽,并在工程施工、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

二是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

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四)、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虽然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五)、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三、结束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

公路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路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有哪些呢,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监理仅限制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监理工作十多年的经验总结,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五、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然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六、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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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31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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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 如果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中国法律规定,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责令上级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_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对策

    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_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对策

    内容: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人社厅发〔2021〕54号),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答: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人社厅发〔2021〕54号),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2022.12.141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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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 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但是,若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有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律师提示广大业主,切勿盲目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且注意保存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否则会面临支付高额滞纳金的法律风险。
  • 无租房合同可以抵扣个税_个税房租抵扣存在的问题

    无租房合同可以抵扣个税_个税房租抵扣存在的问题

    内容:房子是省吃俭用花钱买的,没有工作,一点房租国家也盯上了。涨房租也应该,羊毛出在羊身上,任何税收不都得有人买单?为什么经济低迷,就是人们手里没有钱,没有消费群体,以后失业率增加,税收迟早拖垮中国经济。

    2022.09.15610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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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 你的问题解决,关键在于弄清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建设部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该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改造担保的行为。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在法律、法规层面对在建工程抵押作出明确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建工程抵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主体条件:抵押人必须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抵押权人是借款合同的贷款人,这里的贷款人只能是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商业银行;抵押人不能将其在建工程作为第三方银行贷款的抵押物。2.客体条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合法建造的在建工程;3.形式条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生效,并依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4.目的条件: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目的是继续建造工程,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本身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方能将在建工程抵押,而不能为其他贷款将在建工程抵押。你在咨询中提到,河南某房地产公司以其在建工程为郑州某建筑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上述四个条件,这样的在建工程抵押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抵押人不能将其在建工程作为第三方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当地房管局违规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相关利害关系方也是可以依法申请撤销的。综上,请你所在公司谨慎操作,识别并防控法律风险。
  • 工程监理资质包括哪些_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

    工程监理资质包括哪些_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

    内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2022.11.14913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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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建筑工程承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发包而言的,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
  • EPC工程总承包应注意的问题

    EPC工程总承包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EPC工程总承包应注意的问题:EPC工程总承包在国外运用的比较成熟,且应用范围有严格限定。引进国内时间不长,且项目类型放的很宽泛,目前来说政府类投资项目应用最多,以安置房及办公楼居多。对于施工总承包与EPC总承包这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特别是关于涉及成本及费用方面的要特别注意

    2023.06.0162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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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状怎么写: 1、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2、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3、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
  •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是抚养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行业平均水平来确定。
  • 签署开工令的必要条件 、工程进度监理方法

    签署开工令的必要条件 、工程进度监理方法

    内容: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2、平行检查。

    2022.12.02231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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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是什么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 1、申请财产保全; 2、写起诉书; 3、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4、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6、执行判决。
  • 您好,装修款都是按工程进度进行分期付款的,最开始预付款一般是基层材料款和少量工人生活费,中期进度款一般支付装修款的30%-50%为最佳,在中期进度款支付完成以后,可以等待到装修基本完成再支付10%的装修款作为工人工资,让工人把工程收尾做好,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 修路的工程款拖欠问题(修路工程款不好要怎么办)

    修路的工程款拖欠问题(修路工程款不好要怎么办)

    内容:一、建筑施工款拖欠怎么办,拖欠工程款解决方法有哪些(一) 工程款被拖欠 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1、资金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5、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

    2023.03.0999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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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 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不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业主方包括业主派出的安全员应承担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属于次要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固定资产盘点存在的问题_变卖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盘点存在的问题_变卖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内容:自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虚高,我曾经看过很多公司自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高,自建过程中,有很多所谓“支出”都是公司为了报账、冲账、掩盖某些特殊目的费用,本该费用化,却计入在建工程,最后变固定资产了,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从账面上做大公司,方便银行贷款等,解决办法:管理层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公司做实,真正把公司做规范,公司的会计在这方面是没有发言权的。固定资产在实际核算管理中,小问题很多,但主要的大问题,就是这三方面。

    2022.09.20599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工程欠款没有合同怎么办_无合同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工程欠款没有合同怎么办_无合同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内容:二、与工人沟通说明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让工人直接向劳动局举报要求总包方支付工程款。如果举报不受理,就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劳动部门向甲方施压,一般到这一步,基本就能拿到工程款了。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材料购买清单,材料进场验收单,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2022.11.2440人收看
  • 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第三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移交指定机构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施工合同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施工合同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可供保全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该不动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的除外。

    2022.12.0510人收看
  •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张某在卖房之前就已经知道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为了完成交易,张某隐瞒了房屋存在漏水的这一事实。您在不知道房屋存在漏水问题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的问题,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这一情形。因此,您可以要求原房主张某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 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有哪些?(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有哪些?(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内容:道理仍然很简单,建设工程的履行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各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比如工程量增减,不可抗力的发生,发包方延付进度款,承包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等等,都会影响到工程的实际进展,进而导致约定的竣工日期无法实现,双方从而发生纠纷,目前,业主或发包方以没有验收、没有结算为借口拖延工程款的现象很普遍,对此,最高法院在《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中的做出了有利承包商的规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023.03.10451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中小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_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中小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_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一方面,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运营成本低,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低,固定资产规模小。另一方面,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虽然生产力低,但是其市场灵活性很好,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很强,相对于其他经济体制,民营企业经营更灵活。

    2022.12.231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经济适用房能抵押贷款吗/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济适用房能抵押贷款吗/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2023.01.1214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