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院还认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法院如何认定)

龙珊律师 2024.01.29830人收看
导读:
一、当庭提交证据是否可以要求举证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由起诉人承担举证的责任,起诉人要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过了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法律规定

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法院一般不组织质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当庭提交证据是否可以要求举证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由起诉人承担举证的责任,起诉人要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的证据对方也是可以提出质证的,但对于质证也是有时间的限制性,一般法院提出的指定期限不会超过三十天,双方协商的一般是不会超过十五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当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举证期限届满后是否可以提交证据

可以提交新证据的,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来说,原则上是不允许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再提交新的证据,但是有例外,例外就是如果证据的确是在一审辩论之后发现的或者新生成的,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但是如果是之前本来就准备好的证据,只是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而现在过了一审辩论之后想提交了,法院会审查这个证据,如果这个证据非常重要,法院就会采纳这个证据,但是要罚款,如果这个证据不重要,法院就不会采纳这个证据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的当事人进行“证据突袭”,搞得对方措手不及,以这样的手段来赢得诉讼。所以,一审辩论结束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提交证据的,但是有例外,你把握住这个例外,就可以提交新证据了。

当事人的举证是有举证期限的,就举证期限而言,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致后经法院认可,也可由法院指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材料,没有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哪些属于新的证据:

超过举证期限后,如是新的证据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怎么应对

法律分析: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突袭,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是可以采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法院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举证期限过后提交的证据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民事 证据 规定” 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而根据该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院不组织质证的证据,就是未经质证的证据,就是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给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行为极其严厉的制裁,结果是超期提交的证据失权,法律后果极其严重。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劳动仲裁开庭时,对对方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可以不质证吗?

可以。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不予质证,不作为证据使用,当然当事人认可的除外。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或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冲裁庭同意的外仲裁庭将不组织质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律均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如果举证期限材当事人主义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愿的结果并由人民法院认可,未经认可举证期限无效。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其计算。对此,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的举证期限不以当事人是否就举证期限达成协商一致为前提,无论当事人是否自行协商举证期限,不影响法院依职权进行指定。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期限过了之后能继续举证吗

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制度,对案件的裁判往往起到关键作用。那么举证期限过了之后能继续举证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举证期限过了之后能继续举证吗

当事人的举证是有举证期限的,就举证期限而言,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致后经法院认可,也可由法院指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材料,没有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哪些属于新的证据

超过举证期限后,如是新的证据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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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所谓的单方面申请离婚,其实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原告应当提供诉状、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2.12.137人收看
  •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 怎样单方面申请离婚_起诉离婚法院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怎样单方面申请离婚_起诉离婚法院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内容:所谓的单方面申请离婚,其实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原告应当提供诉状、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2.12.0911人收看
  • 在微博发表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肯定会产生不良后果。市民一定要高度重视发布微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好不要在微博上泄露他人隐私和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如果侵权微博产生了严重后果,其发布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微博内容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名誉权,当事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现他人微博上有侵犯自己权益的内容时,当事人应该先截图保存,然后尽可能多地找证人作证,并让他们出具证人证言。如果内容非常恶劣,当事人也可以采取报警等措施,以固定证据。此外,当事人也可以找微博作者进行交涉,并保留交涉情况的录音和通话记录等证据。
  • 员工受伤后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工伤认定_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什么

    员工受伤后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工伤认定_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什么

    内容:一般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需要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如果一个月内未申报,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出一个月可以认定工伤但不报销医药费用)。如果单位所在地已开通人社网络申报功能,也可在一个月之内在人社官网上申报,后期将相应材料送至指定办理柜台即可。申请材料包含认定申请书,受伤人身份证件,医院就诊记录,拍片报告等,如交通事故还需要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书。

    2023.02.2290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