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楼上噪音扰民(楼上噪音最好的解决办法)

导读:
正在深睡的王女士突然又在凌晨惊醒,房间一阵阵阴森诡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不知道是她多少个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夜晚,房间除了她空无一人,诡异的声音持续不断,导致她精神崩溃!
除了阴森的恐怖“鬼音”还有一阵阵持续敲打地板的声音,让王女士整夜无法睡觉。洗衣服下水道被堵,水漫了整个房间,究竟是谁在作怪?
报警十几次终究无法解决,原来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好几年的时间,警察来过多次,也根本不是什么灵异现象,而是真真正正的人为事件!
制造“鬼音”的人正是王女士楼下的赵先生,为什么这么做?赵先生说楼上王女士一家噪音太大,让住在楼下的赵先生一家人无法好好休息,自己的老母亲也因为楼上王女士家的噪音得了抑郁症。由此,一系列的“报复计划”开始了,赵先生网购了震楼器、专用音响,一到凌晨就放置在自己房顶骚扰楼上的王女士,楼体传声的能力很强大,王女士家听到的声音极为刺耳,终于忍受不了骚扰的王女士选择报警!警察进行双方调解依然没有任何作用,双方均认为自己没有错,物业公司、居委会、警察几乎成了这两家邻居的常客,但是依旧没有妥善解决两家的纠纷!
赵先生一家也有苦说不出,自己的老母亲已经80多岁,每天王女士一家在楼上拉桌子、孩子跑跳等声音经常让自己的母亲不能入睡,身体越来越虚弱,无奈的赵先生才买了震楼器、音响,王女士一家发出声音他就用“神器”开始反击!更无奈的是,王女士在临近春节前将自家下水道捅坏,楼上漏水导致赵先生家的地毯、被褥全被污水泡了,导致了巨大的金钱损失。对于王女士的所作所为,赵先生也很气愤,这次造成了如此大的财产损失赵先生没有就此罢休,坚决要起诉王女士要求赔偿财产损失。无奈的赵先生又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传唤王女士到派出所!
接到警察传唤的王女士也慌了神不知如何解决,也不想因为邻里纠纷再纠缠下去了,直接委托了天用律师帮助解决此事,邻里纠纷的案件天用律师也接触了很多,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都经验非常丰富,天用律师了解来龙去脉后和王女士一同到派出所在警察的见证下进行调解。
开始的调解工作并不顺利,毕竟双方积怨已久,赵先生从不依不饶要求高额的赔偿和道歉,到被天用律师一点一滴地说服。此时,赵先生也觉得两家闹了这么多年,剩下的只有对生活的抱怨和常年不能安睡的夜晚,母亲的身体因为自己的反击行为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为何要继续下去?双方在律师和警察的见证下当场互相道了歉,王女士表示家里要铺上厚厚的地毯以防再发出噪声影响赵先生一家休息,赵先生也表示会及时拆除震楼器,两家有问题好好沟通,双方握手言和,两家多年的邻里纠纷就这么化解了!
又是一个夜晚,两家人终于享受到往日奢侈又向往的安静的夜……第二天的清晨,王女士的锦旗也带着浓浓的感激之情送到了天用律所!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楼上噪音最好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家标准: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 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包括工业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