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执行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执行难怎么解决

导读:
这是一个判决和执行大获全胜的案件!
面对对方上市公司庞大的律师团队,
北京天用律师准备充分、专业素质过硬,
一审、二审捷报连连、获得胜诉!
面临几乎无解的“终本裁定”的局面,
攻坚克难创造奇迹,破解执行僵局!
2022年5月15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许先生因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梳理案件情况:2013年,许先生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工程,并多次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完毕已通过验收。2020年4月27日工程审核造价为1.1亿余元,期间房地产公司多次支付进度款,但于2022年3月23日支付20万元后,再无支付,并且对方声称已经超付近280万元,要求建筑公司返还。
因案情复杂且案涉金额较大,许先生特别焦虑和担忧,且买材料的部分费用是由房地产公司先行代付,由于工程量巨大,对账工作极其繁琐,自己证据有所缺失,加上对自己证据有效性难以判断,导致许先生自己都理不清到底应该向对方要多少工程款!
另外对方公司是上市公司、规模很大,其律师团队非常优质和庞大,面对维权路上的重重困难,许先生希望能够找到足够专业、认真负责,且敢于据理力争的律师团队予以对抗!
针对许先生对本案焦虑和困惑的地方,天用律所特意安排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资深专家顾问与实战律师,仔细研读资料后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给予解答,并撰写了具有丰富内容的法律分析报告,详细讲述解决方案。许先生肯定了我们的专业水平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增强了诉讼和执行方面的信心!
开庭如期而至,庭审中天用律师据理力争、尽显专业,2022年9月20日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支持了我方收回工程款以及利息200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一审我方大获全胜,对方不服上诉,在天用律师的专业辩护下,2022年11月29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此案委托是2022年5月24日,至判决时间可见,天用律所办案效率极高!从案情的复杂程度和对手来看,面对上市公司庞大的律师团队,在证据材料繁琐且有缺失的情况下,庭前准备充分、抗辩积极,尽最大努力帮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并竭力利益最大化,反映出天用律师办案水平过硬、认真负责、经验丰富!
正当享受此案胜利的喜悦时,又一难题来袭!2022年12月25日,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因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天用律师团队临危不惧,在僵局之下立刻寻求解决办法,积极对接法官、与被告沟通,向法官提出补救措施,与我方当事人一起搜集被告更多财产线索,并向被告说明关于本次终本裁定后,我方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及怠于和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所将要带来的额外履约成本,甚至是非法抽逃资金将要带来的法律后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12月31日,在辞旧迎新跨年之际,天用律所接到喜报,委托人喜称对方已如约履行!至此,本案鸣金收兵,尘埃落定!
综上,本案案情复杂,证据链混乱,对方律师团队强大、气焰嚣张,甚至反诉我方声称超付,经历了蜿蜒曲折的一审、二审,以及面对几乎无解的“终本裁定”的局面下,天用律师不气不馁、攻坚克难,最终创造奇迹、峰回路转!
以专业办案和极高效率为当事人争取并实现了合法应得之权益,获得当事人的进一步肯定和赞许!一审、二审、执行整个过程合计230天,终于给本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案件执行难怎么解决?
01查询被执行主体的关联公司及相关股权
1.可以查询被执行主体的股东是否实际缴纳出资,若未实缴或未全部实缴,则可以在诉讼或执行中,直接将其作为被告或执行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支付义务,部分房企或者施工企业注册资本都是亿元起步,甚至上百亿元,若是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2.冻结或者执行被执行主体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现实中,部分被执行房企或施工主体因为诉讼案件多,为规避账户被冻结从而影响经营,通常会将来往资金转入子公司账户,通过控制的子公司账户来完成上下游结算及支付。
3.冻结或者执行被执行主体的分公司账户。部分房企或施工主体为便于开展业务,通常会按照区域设置分公司,为顺利开展业务,也会把部分财产转入分公司账户,故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主体分公司的财产线索。
02冻结或者执行相关专户资金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理论上,上述专户只能专款专用,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但是,部分施工企业也并未做到专款专用,而是通过农民工专户向员工或材料商等支付款项。故现实中,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专户,由施工企业证明该账户系农民工专户及做到专款专用,否则,可以申请执行该专户的财产。
03起诉业主单位作为被告
根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业主单位作为被告。即,若是原告包工包料,是实际施工人,则可以直接将业主单位作为被告,一并起诉,要求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单位通常都是比较有资金实力,从而可以规避上游发包主体财务状况不佳导致执行困难。
04查询被执行主体的债权线索
虽然很多建筑企业都躺平了,即便通过法院查询不到银行存款及名下的其他财产,但是还可以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在建工程等应收账款。若存在在建工程及未完成拍卖,则可以将其作为财产线索提交执行法院。
理论上,不动产只有在完成登记后才会被查询到,但是现实中,施工企业若是与业主单位未完成结算,施工企业也可以向业主单位主张工程价款。作为施工企业的下游单位可以直接通过代为诉讼或者直接将其作为线索提交。
05申请被执行主体破产
若是一直执行不到被执行主体的财产,面临执行僵局。可以考虑直接申请被执行主体破产的方法,逼迫被执行主体与申请人达到和解。一方面,若是申请被执行主体破产,被执行主体需要如实披露财产线索,若是有股东未实缴出资或转移财产的行为,都可能面临追偿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若是被执行主体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查账,尤其对财务不规范的企业而言,可能要面临相关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