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李孟阳律师 2024.03.01766人收看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将可能丧失在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的权利,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申报债权。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具体来说,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一般如下: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将可能丧失在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报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债权人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此外,关于之前提到的和解协议履行后是否可以起诉以及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且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情况,当事人一般不能再提起诉讼或反悔。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分析。

案例分析:

2012年1月2日,宁纬公司作为甲方(拆迁人),建安公司作为乙方(被拆迁人),签订《如皋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约定:因31号地块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对乙方原住健康南路房屋进行拆迁。合法建筑面积2573.70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1572.70平方米,房屋建安成新的价补偿费1801282元,附属设施补偿费514652元。被拆迁人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搬迁完毕。

2011年12月19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第71期“专题会议纪要”,标题为“关于将健康路市建公司办公楼纳入GJ2006-31号地整体改造的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建安公司由于改制不彻底、管理混乱,导致经营困难,负债累累,欠缴职工养老金,致使职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多次组织上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建安公司申请,会议同意将建安公司办公楼纳入31号地整体改造。对建安公司已与31号地块受让方宁纬公司商定的1200万元补偿金额表示同意。会议要求,1200万元补偿资金到位后,由市建工局跟踪监督市建公司首先用于缴纳职工养老金等社保支出,费用直接进入社保专户;其次用于支付其他公司为建安公司抵押担保的费用。鉴于建安公司办公楼用地很小,无法单独进行规划设计,会议同意按31号地规划条件采取协议出让的办法,由市国土局与31号地受让方宁纬公司签订补充出让协议。会议同意新增土地按照31号地标准缴纳出让金,出让金上缴财政后,由财政拨付出让金的50%给建工局,专项用于解决建安公司改制遗留问题。

原告分别于2011年12月29日和2012年1月16日向如皋市建筑行业协会转账支付100万元,转账支票存根记载用途为市建筑公司拆迁补偿款。如皋市建筑行业协会分别出具收据给宁纬公司,金额分别为100万元,收款事由:代收建筑公司健康路2号办公楼拆迁补偿款。

2011年12月29日,建安公司向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申请报告,申请划拨拆迁预付款用于缴纳2011年度8-12月养老保险金总计100万元。2012年1月11日,申请划拨704161.52元用于退休应缴社保费。2012年1月20日申请划拨212682.04元(用于公司内退职工2011年6-12月及2012年1月工资计28372.40元、公司减员人员欠缴养老金184309.64元)。建安公司已将20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关于200万元的用途,原告从管理人处调取了相关记账凭证。原告主张:第一笔100万元,2011年12月30日,如皋市建筑行行业协会将100万元汇入建安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某某来尾号3744的账户,同日,将100万元从尾号3744的账户转入0656账户(该账户系建安公司的账户),其中958399.18元,从0656账户转付至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财政账户,用于交纳2011年8月-12月社保费;其余41600.82元,由建安公司取出。第二笔100万元,2012年1月16日,如皋市建筑行业协会将679361.52元转账至如皋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2012年1月17日,如皋市建筑行业协会将24800元转账至如皋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上共计704161.52元,用于交纳2011年4、5月份保险、退休手续费用、社区服务费、减员费用、曹长生、周国健、张萍、丁梅、陆春燕等人的保险、2012年部分保险;其余295838.18元于2012年1月21日如皋市建筑行业协会转陈某某来尾号3744的账户,其中5万元被陈某某来当天现金取出,剩余245838.48元被当日汇入陈某某来尾号1990的账户。三、41600.82元及295838.48元的使用,该部分款项已全部被取现用于2010年零工工资、内退人员工资、遗属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费、临时工人工资款项。

2013年8月2日,建安公司向宁纬公司出具“告知函”及附件各一份,内容:“因我公司办公楼关系在册职工的切身利益,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在上诉理由诉求未解决前暂不拆除(见附件)”。附件为如皋市建工局于2013年4月1日给建安公司职工代表的答复:31号地块于2011年列入拆迁改造范围,职工担心办公楼拆迁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经请示,在册职工退休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诉求没有落实好前,该办公楼不实施拆除。

因案外人申请对建安公司破产,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作出(2017)苏0682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7年4月28日指定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为建安公司管理人,李某某为管理人负责人。2018年7月17日,本院作出(2017)苏0682民破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建安公司破产。

原告于2017年6月30日申报债权,登记表显示:申报债权数额本金200万元,利息671768.59元,申报债权性质:普通债权(拆迁补偿款)。2021年6月30日管理人向宁纬公司作出“债权审核结果告知函”,对宁纬公司申报的债权2671768.59元予以认定,债权顺位为第三顺位普通债权。

原告不服认定,于2021年7月14日诉至本院,要求判如所请。

裁判结果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江苏宁纬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如皋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704161.52元职工债权请求权的债权人权利。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170元,由原告负担18252元,由被告负担9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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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6 18: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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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51076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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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据,了解破产程序和申报债权的规定,填写申报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此外,债权人还需要注意申报债权的时间,总结一下,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一个需要债权人付出一定努力和耐心的过程,在破产程序中,一般会规定一个特定的申报债权时间段,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债权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破产管理人,以确保自己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申报债权,接下来,债权人需要填写申报债权的表格。

    2024.01.03903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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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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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内容:借款合同,证明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3. 转账记录,证明李某向王某实际出借了 10 万元4. 利息计算方式,证明李某对利息的计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5. 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书等如果李某不及时申报债权,可能会影响到其合法权益的实现,李某在起诉前,需要向法院申报其对王某享有的债权,并提供以下材料:李某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在实践中,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向法院提供一些材料,以证明其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呢,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1. 债权人的身份证明,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便参加诉讼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3.10.17818人收看
  • 姚平

    2024/7/15 2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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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

    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

    内容: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同时注意时间、文件准备、法律意识和追偿方式等方面的注意事项,2. 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申报债权可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借助有关机构和法律手段进行追偿,3. 确认债权和债务:有关机构或法庭会对债权和债务进行核实和确认,以确保债权人的申报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债权人申报债权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重要程序,在金融领域,债权人申报债权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它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以及债务追偿的问题,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流程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具体流程可分为以下几步:1. 准备相关文件:债权人需要准备债权证明文件、合同、收据、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支持材料,以证明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23.11.1765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