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冯清琴律师 2024.03.14558人收看
导读:
据上述法律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起诉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ldquo,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撤销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取消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的一种诉讼形式。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就是当事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时间限制。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的计算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存在的日期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提起诉讼,那么他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这就是诉讼时效的效力。

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时效!

债权人对确认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在出现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时,应当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提起诉讼的六个月期间开始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六个月起诉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起诉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第二百一十二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百二十条、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据上述法律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该期间属于法定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撤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根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的法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撤回起诉,放弃对被告的争议或攻击,即“撤诉”。权利人的撤诉,意味着解消了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这种法律状态,或者使诉讼法律关系消灭(归零),另在民事程序法上而言,撤诉更重要的法律效果还是相当于没有起诉,撤诉的当事人此后随时可提起同样的诉讼。既然撤诉相当于没有起诉,那么能否就意味着撤诉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呢?对此,学理上存在三种处理意见,分别是“绝对中断说”、“附条件中断说”、“绝对不中断说

(一)绝对中断说

“绝对中断说”认为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之前已经发生的时效中断效果不应受到影响,时效从法院裁定同意撤销时重新计算。持此观点的学者对“撤诉视为未起诉”也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即主张撤诉不可直接等同于未起诉,权利人只是表达了不愿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未表示出其对权利行使的懈怠。即原告起诉中包含着向法院提起诉讼和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双重意思表示,撤回起诉只是客观上要求撤销诉讼程序,而不能进一步理解为主观上放弃向对方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

(二)附条件中断说

“附条件中断说”按照司法实务中存在两种撤诉的情况进行分类讨论,其一是原告在法院尚未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或将诉状内容以某种方式使被告得知之前就已经撤回起诉,此时考虑到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起诉和权利主张并不知情,撤诉不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其二是原告的撤诉行为发生在法院已将起诉的意思表示送达给被告之后,此时由于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起诉事实和权利主张是知晓的,可在满足《民法典》第195条第1项“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的法定情形下中断诉讼时效。

(三)绝对不中断说

“绝对不中断”说坚持当事人在诉讼进程中撤销的,并不发生时效中断效力。持此观点的学者以“撤诉视为未起诉”原则为依据,认为撤诉行为是对前一起诉行为的彻底否定,是权利人放弃权益主张的消极意思表示,故没有必要对其给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保护。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及时性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他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李维

    2024/10/9 17:29:54

    立即咨询
    业主不交物业费理由千千万,如何应有效对?过了诉讼时效的物业费,还能收回来吗?《物业费高效收缴》讲座教你5大方法、收回拖欠6年物业费的成功技巧,专业和解团队+律师团队+催收系统,快速提高项目收缴率!
  • 不同的艺术形式所剩下的条件也各不相同,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是初一,不能由其他人代写,或者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纹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第二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遗嘱人口述,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感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在场,但是只要是老人亲手出现的遗嘱都是生效的。
  •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内容:据上述法律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起诉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ldquo,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3.14558人收看
  • 张嘉娱

    2024/9/28 12:47:33

    立即咨询
    胜诉要回70万工程款,获得客户口碑!2016年的工程款迟迟没有要回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问题以及工程质量问题,都被天用律师有力证据一一驳回,法院判决对方支付70万工程款,并支持了逾期利息!
  • 婚前男方出全款买房子写女方名字,房产属于女方所有,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购置房产赠与女方,属于附义务的赠与行为。离婚时,男方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出资款和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024.04.23675人收看
  • 郭铭芝

    2024/9/28 12:46:33

    立即咨询
    胜诉要回70万工程款,获得客户口碑!2016年的工程款迟迟没有要回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问题以及工程质量问题,都被天用律师有力证据一一驳回,法院判决对方支付70万工程款,并支持了逾期利息!
  •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需要提供的手续有: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债权人撤销之诉律师费标准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债权人撤销之诉律师费标准

    内容:综上所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律师费由谁来承担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有过错,导致债务人受到一定损失,那么债权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律师费,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律师费的承担责任可能与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有关,因此,如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法院判决债务人胜诉,那么债权人要承担律师费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律师费由谁来承担呢,然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产生的律师费由谁来承担呢。

    2023.11.13795人收看
  • 李维

    2024/9/19 17:45:14

    立即咨询
    想知道业主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吗?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到底合理吗? 你知道如何应对业主不交物业的理由吗? 第54期《物业轻松管理》之如何有效中断诉讼时效专题讲座,让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 继续法第八条中“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条法律规定的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继承如果大家默认还不知晓,并且没有任何公证,是否不算继承,这样的话,就算从老人去世超过20年,也可以打遗产继承
  •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2024.03.27599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1/24 12:12:06

    立即咨询
    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对方有了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承包人索要工程款在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03.2885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