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之前的工程款怎么办

导读:
当一个承包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幸去世,其遗属和合作伙伴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之前的工程款项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工程转包人去世,遗留债务继承人如何偿还?
2018年7月,陕西某建筑公司中标紫阳县蒿坪镇安置社区的建设工程,中标之后将工程转包给紫阳县城关镇老赵。2018年9月,老赵将自己转包工程的劳务部分又转包给四川某建筑公司。不久后,老赵突发疾病死亡,其子小赵接管了该工程,小赵同意四川某建筑公司继续按照与老赵的约定施工。
工程竣工交付后,四川某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核算为510余万元,但小赵以造价单为四川某建筑公司单方面制作为由不予认可,欲对工程总量和工程价款申请鉴定。后四川某建筑公司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将小赵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小赵支付劳务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陕西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调解
紫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就鉴定程序和鉴定事项以及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向小赵、陕西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建筑公司逐一进行释明。后经紫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重新核算后,一致认可总价款为490余万元,除去小赵已向四川某建筑公司支付的270万元款项,小赵还需向四川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220万元。
了解到老赵生前与四川某建筑公司法人系多年好友,有一定调解基础,遂确定了调解方向,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督促小赵与陕西某建筑公司正视还款责任,告知拒不还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从情理和现实利益的角度,劝说四川某建筑公司体谅小赵当前的资金困境,着眼于长远利益,给予一定宽限。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之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陕西某建筑公司代替小赵支付四川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00万元,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借款人突然去世,生前欠款怎么办?
当借款人的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01继承人继承了遗产
这种情况下,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咋办?
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02无遗产可供继承或放弃继承
这种情况下,家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继承人面对陌生的债务,很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对。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出借人突然去世是否就不用偿还债务?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
法律责任与遗产继承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工程款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应当依法进行继承。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需考虑两个关键因素:一是逝者对工程款的法律权益;二是遗产的合理分配。
合同履行与债权转移
如果负责人去世前已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那么他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将继承该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这意味着,工程款的索赔权利也随之转移给合法继承人。若工程未完,继承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遗产管理与债务清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逝者的遗产需要先行用于清偿其生前遗留的债务。因此,工程款的处理须遵循以下步骤:
1. 清查遗产:包括现金、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资产;
2. 确定债务:梳理逝者生前所负有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
3. 债务清偿: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偿还债务。
对于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相关当事人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不仅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还能协助处理遗产继承、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实务操作,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的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