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甲案例】83岁老人来北京旅游受伤,只能按户籍地标准赔偿?

导读:
坎坷是一种经历,让我们真切地理解人生。人生的旅途,总是蜿蜒曲折、坎坷不平,当厄运向你袭来的时候,最要紧的是要有宽广的胸怀、顽强的意志,用笑脸去面对现实,用微笑去对待生活。
临近中秋之际,83岁高龄的金华女士在家属的陪同下从南京来到北京为自己的老伙伴庆生,如约来到北京市昌平区大鸭梨饭店和多年未见的伙伴们相见,大家都已暮年,感慨这一生的点点滴滴,场面令人感动。
在用餐之际,由于大堂内地面指示灯损坏,金属圈翘起,将正常行走的金华绊倒摔伤。随后金华被家属及饭店的员工送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金华右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尺神经损害。由于伤势严重,置换人工关节难度很大,长庚医院的主治医师特意请到了北京积水潭骨科的专家进行了会诊,谨慎地为金华做这场手术。而此次事故的发生,不仅给金华的身体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伤,对今后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因伤残而必然导致的后遗症定会给今后的生活增加可以预见的痛苦,也给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饭店只担50%责任并按户籍地标准赔偿,合理吗?
幸运的是,金华没有伤到腿部,还可以自行站立行走,于是住院20多天之后,被家属接回家里静养。家属在给予安抚的同时,也和饭店关于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其结果是,饭店只同意承担一半的责任,并且赔偿的标准要按照伤者户籍所在地的标准进行赔付,其他的一切都不赔。家属考虑到当时事发的现场情况,对这个结果自然是不应允。
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金华一家认识了元甲律所的律师,在咨询过律师才知道,赔偿的规则并不是饭店所说的那样,于是在征得金华本人的同意后,家属全权委托了元甲律师为金华进行后续的维权。
接受金华的委托后,元甲律师先是积极地安排了鉴定的相关事宜,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九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20%)。元甲律师再次找到饭店协商赔偿一事,饭店还是坚持不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律师将案件以侵权为由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经过激烈辩论,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求!
开庭的时候辩论的场面非常激烈。
被告方提出:
1、金华作为成年人,应该有管理和照顾自己的义务,因此对于赔偿比例,饭店只承担一半责任。
2、金华是外地来京旅游会友的,其赔偿标准只按照她户籍所在地的标准进行赔偿。
3、金华在就医过程中,属于公费医疗,对于医药费一项,饭店不予赔付。
元甲律师提出:
第一,饭店对自己场所的设置监管不利,没有及时处理地面损坏指示灯翘起的金属圈,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事故发生地是北京,应当按照北京的标准来赔偿;
第三,关于医药费一项,元甲律师提供了《江苏省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的规定了公费医疗的报销的相关制度。
元甲律师在整个举证质证过程中,让对方哑口无言。
最后,法官根据整个庭审的情况,支持了金华的全部诉求,此次事故,金华得到了圆满的赔偿。
拿到判决后,元甲律师在给金华解读判决书时告知她,因为她今年83岁,在赔偿金一项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年限给予赔付,不要觉得少。金华称:“我活到这把年纪,已经很开心了,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很多事也看淡了,也没想到能获得十几万的赔偿,我对金额的问题已经不在意了,十分感谢元甲律师为我维权,遇见你们,是我的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