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半月就离婚,彩礼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黄东洁律师 2024.04.26841人收看
导读:
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2月1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下彩礼纠纷如何处理加以明确。

例如,彩礼认定时,如何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

新规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新规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此外,新规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案例一:

领证半月就离婚,彩礼怎么办?

近日,湖北仙桃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最高法彩礼新规,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据介绍,2022年,李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恋爱期间,李某多次向张某转账、发红包,以增进双方感情。结婚前,李某向张某给付现金彩礼15万元,并为张某购买“三金”。婚后双方争吵不断,2024年2月,张某以“三观不合、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共计20余万元。

受理该案后,法官了解到,李某、张某婚后生活不足半月便开始分居,双方就彩礼数额及退还事宜争议较大。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返还李某彩礼款及“茶钱”165000元、红包及“三金”价值38800元,共计返还203800元。

案例二:

恋爱时“520”当天送的首饰算彩礼吗?

近期,北京市高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发布北京一中院适用最高法彩礼新规作出判决的一起案例。

贾某与李某于2021年初通过商业婚恋网站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贾某为李某购买了手机、首饰(首饰购买于5月20日),多次转账合计4万元。之后双方开始不定期共同居住,双方谈论了结婚的事宜并沟通了彩礼的数额。贾某同意给50万元彩礼,之后,贾某向李某转账15万元,剩余彩礼未付。半年后,双方因性格以及生活习惯问题分手。

审理过程中,贾某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还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购物小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

法院认为,贾某为李某购买的手机以及转账的4万元系恋爱关系中贾某为增进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贾某为李某购买的首饰在特殊时点购买,属于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亦不属于彩礼;贾某向李某转账的15万元,时间发生在双方沟通彩礼数额之后,性质也曾由双方明确认可为彩礼,因此,可以认定15万元为贾某为达到与李某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部分彩礼。

另外,按照“彩礼新规”,关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据此,法院判决李某向贾某返还彩礼15万元,驳回了贾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三:

酒席钱、“上车钱”、“离娘钱”算彩礼吗?

陕西富平县法院近日也发布了首次适用“彩礼新规”的案例。

案例中,李雷与韩梅系自由恋爱结合,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极大,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就经常因各种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双方决定离婚。

庭审中,李雷向法庭提交了长达20页的花费记录,要求韩梅全部返还,包括恋爱期间情人节、七夕节、生日发的520元、521元等红包共计9800元;恋爱期间吃饭、看电影、买包包、外出旅游各项花费19814元;订婚时经媒人给女方彩礼钱88888元,衣服钱20000元,金项链、金镯子、金耳环、金手链“四金钱”共计36000元;结婚时办酒席花费64000元、“上车钱”10000元、“离娘钱”10000元,总计258502元。

韩梅称,女方认可的彩礼只有订婚时收的88888元,男方记录的其他花费都不属于彩礼,结婚时女方陪嫁了8床被子、8件被单、1台电视机、1台洗衣机,双方婚后共同生活虽仅有一年时间,但婚前已经同居,女方还为男方打了胎,韩梅拒绝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根据彩礼范围认定条款——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故,男方主张的在恋爱期间所发的红包、恋爱期间的花费均不能认定为彩礼。根据本地习俗及一般认知,男方为结婚办酒席花费的64000元也不属于彩礼。

本案争议较大的是结婚时的“离娘钱”、“上车钱”能否认定为彩礼,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本案中综合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的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以上因素,可以认定“离娘钱”、“上车钱”属于彩礼。

综上,本案的彩礼包括:订婚时经媒人给女方父母的彩礼钱88888元、衣服钱20000元、金项链、金镯子、金耳环、金手链“四金钱”共计36000元、“上车钱”10000元、“离娘钱”10000元,总计164888元。

法院认为,根据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考虑到本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17000余元,彩礼的数额已近乎本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远超一般人的承受能力,应当认定彩礼数额过高。

本案中,女方在结婚时陪嫁了8床被子、8件被单、1台电视机、1台洗衣机,审理中双方均同意嫁妆折价10000元。法院认为在返还彩礼时应当考虑女方的嫁妆情况,应当扣减已经共同消费或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数额。

返还彩礼是否需要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情况?法官认为,现实中,男女双方未婚同居、未婚孕育情况十分普遍,我们不应当忽略双方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尤其是女方有终止妊娠或生育子女的情况,如果完全不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孕育情况而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彩礼,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与法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精神背道而驰,我们认为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及女方是否孕育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本案开庭审理后,查明了案件的事实,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女方最终一次性向男方返还彩礼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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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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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的女神下嫁有可能只是一场骗婚,相信每一个少男心中都会有自己的女神,如果呀,有一天你非常的幸运遇到了你的女神,而且呀她还愿意嫁给你,你会不会觉得很幸福?但有的时候呢,这种幸福呀是很脆弱的,一片就碎。我们之前呢,就处理过这么一个案子,当时人呀在带着医院的精神诊断报告找到我们的时候,他呀当时已经被折磨的精神都出问题了,他遇到的事情呢,就是骗婚了,偶然的机会碰到了自己的女神,他呀也是单身女神,说自己没有结婚,两个人感情一下就升温了,很快就办理了婚礼,男方呀这边呢支付了30多万的彩礼,而且啊花了20余万元办理了婚礼,没想到在婚礼后呢,第二天,女神说有点儿事儿出去一趟,后面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男方才知道这已经不是女神了,好在我们之后呢有一些线索,我们先找到了女神的父母,说清楚了这件事情,再通过父母呢找到了女神本人,不过呀,他的态度可不怎么友好,协商呢,好多次呢让对方退彩礼都不愿意,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起诉在法院,我们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以以诉处条的方式,算是帮助男方要回了30多万的彩礼,虽然说钱要回来了,但这个婚姻呢是没法再继续了,女方呢也比较识相,很快呢就和我的当事人办理了离婚。有的时候呢,我们总会认为自己啊是幸运的,说不定哪天呀就会碰到自己的女神,就能走进婚姻的殿堂,但现实呢,有时候很残酷,我们碰到的可能不是女神,而是女骗子,所以呢,在结婚之前做点调查还是应该的。

    最起码也是对自己婚姻的负责,如果呢,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呢,欢迎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解决。

  • 律师回复中...
  • 男方先给一半彩礼可以领证吗_领证半年离婚要退彩礼吗

    男方先给一半彩礼可以领证吗_领证半年离婚要退彩礼吗

    内容:彩礼这东西不属于自己的,就要退给人家,不然自己也不会好过,换位思考一下,按法律应该退,彩礼不是定金。当然,如果他以那样的理由悔婚,显然道德上有缺陷。

    2022.11.17213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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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一定要知道的五点,尤其是第四点和第五点非常重要,建议你点击收藏再观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一般随女方生活,第二,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呢,主要是征求子女的个人意见。第三,女儿的抚养权,法院更倾向于判个母亲。第四,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从去年6月1号开始,如果对方企图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抚养权,但很有可能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第五,分居以后子女随一方生活,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也就是说,分居以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至关重。

    不要。

  • 这份协议合法,但如果法院清查的话,这套房子可能不在你的财产范围内。因为你已经同意将这套房子给女方,同时由女方还贷,法院会认定女方为此房子的权利人,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再属于你的财产。
  • 刚领完证又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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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2月结婚至原告起诉之日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仅6个月左右,结婚时间较短,在此期间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大多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故应当认定双方婚后未共同生活,原告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包括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否有共同生活、彩礼的数额和使用情况、地方习俗等,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维系以感情为基础,双方于2017年初登记结婚后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虽然双方分居两地,但两地的距离较短,双方却少有直接联系,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表示同意,由此可见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2024.03.08799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27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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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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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6 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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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说,成年人不涉及抚养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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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1760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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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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