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_夫妻间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导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并且具体分割数额应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在双方不能认同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夫妻比较大的共同财产,如房子车子股票类,如果要变卖,从一个非专业人士来认为,也是需要双方同意才行,前段时间杭州有个男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买了一套豪宅价值上千万,最后法院判决第三者需退回,还强制叫居住人搬出,所以上面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肯定不合法,具体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合情合理沟通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智能咨询正规的法律途径。
一方在婚内将夫妻共同房产出售的,那么该出售款项如果是一方取走或者说用于他处,那么这样的行为可以视为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另外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转移的财产返还,同时也可以要求分割其他的婚内共同财产,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对这种擅自出售共同房产的行为,另外一方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买卖双方合同无效,因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法院可以判令该行为无效。
另外一种情况是,双方正是在这个离婚诉讼期间,或者说夫妻感情破裂以后正在商议离婚协议的期间,这个时候,出售房产,可能会被视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诉讼中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该部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进行分配
婚后收入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约定的,一般属于共同共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等分配,一方对夫妻财产贡献大的,可以适当多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的,属于违法转移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四套房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卖掉两套房屋,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转移财产。
离婚时,丈夫擅自卖掉两套房屋并隐藏售房款,属于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情形。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丈夫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擅自卖掉两套房屋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父母治病或抢救花费高额医疗费,妻子不同意丈夫卖房子支付医疗费,丈夫提出离婚并擅自卖掉两套房屋,卖房款用于父母医疗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丈夫为父母治病支付医疗费需要,可以不经妻子同意,处分夫妻共有房屋。如果所需医疗费用不足时,丈夫可以请求分割剩余两套房产,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擅自出卖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女方损失,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男方赔偿损失,法院应予支持。例如,价值五百万元的房产被男方以350万元擅自出售给他人,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差价损失。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