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诉讼的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问题如何识别)

周春花律师 2022.11.2317人收看
导读:
近年来,虚假诉讼现象越来越多,民间借贷纠纷、分家析产、离婚析产等领域为虚假诉讼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无非是出于一方或是双方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而为之。这不仅大量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也将动摇社会的诚信体制。作为律师,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主动的向法庭全面还原事实真相,提供证据、厘清事实支持法庭识别、认定虚假诉讼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范自身在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虚假诉讼刑事法律风险。笔者在此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总结如下:

近年来,虚假诉讼现象越来越多,民间借贷纠纷、分家析产、离婚析产等领域为虚假诉讼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无非是出于一方或是双方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而为之。这不仅大量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也将动摇社会的诚信体制。作为律师,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主动的向法庭全面还原事实真相,提供证据、厘清事实支持法庭识别、认定虚假诉讼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范自身在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虚假诉讼刑事法律风险。笔者在此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总结如下:

一、虚假诉讼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一)虚假诉讼的概念

《刑法》(2017修正)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二条对虚假诉讼的概念做了明确阐释:“虚假诉讼犯罪,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021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第二条“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构成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及公证债权文书,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也属于虚假诉讼。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公证人等与他人串通,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行为人。”该意见将虚假诉讼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审判程序扩大到执行程序,并将虚假诉讼的行为主体进一步明确,不仅包括诉讼当事人,也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公证人等。

(二)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1月意见第三条,虚假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理由不符合常理;

2.诉讼标的额与原告经济状况严重不符;

3.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等利害关系,诉讼结果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

4.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在诉讼中没有实质性对抗辩论;

5.当事人的自认不符合常理;

6.当事人身陷沉重债务负担却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或者放弃财产权利;

7.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当事人却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8.当事人亲历案件事实却不能完整准确陈述案件事实或者陈述前后矛盾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虚假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不能”存在本质区别。虚假诉讼实际上包含了“虚假”这一结论,经法庭查明或认定“虚假”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虚假”,将“虚假诉讼”行为做为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主要是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而“举证不能”是法庭作出裁判的主要规则之一,是指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下,主张相关事实的一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承担其主张不能被法庭采信的不利后果,但不能等同于该方当事人“虚假诉讼”。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

虚假诉讼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表现为两种类型:

(一)通谋型虚假诉讼

通谋型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为,原、被告互相串通,出于逃避债务等不正当目的,虚构法律关系或捏造法律事实,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损害案外人或多个被告中的其他被告合法利益的行为,本文简称此类案件为通谋型虚假诉讼。通谋型虚假诉讼中,因原、被告配合虚假诉讼的利益一致,故在诉讼中双方往往缺乏实质性的对抗,双方表现得异常配合,很容易达成和解。在实务中该种异常往往容易引起法官的警觉,经过调查如可以锁定一方当事人同时为:(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2)已经资不抵债或已经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3)公司分立、合并和企业破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等,即可帮助法庭甄别、认定此类虚假诉讼的行为。

(二)单方虚假诉讼

此类型则是原告一方虚构借款事实以骗取法院的判决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本文简称此类案件为单方虚假诉讼。单方虚假诉讼的原告一般都能够提交一些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或资金往来的证据,如借条、欠条、银行流水等,因而更具有隐蔽性。实践中,此种类型虚假诉讼的认定往往更加困难,更需要虚假诉讼案中的被告方积极主动地搜集证据、梳理事实向法庭全面还原事实真相。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单方虚假诉讼,根据原告在实际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身份,还可以细分为两种小类型:

1.实际借款人已经还款(特别是以现金形式还款的),因未收回债权凭证,出借人依据债权凭证提起虚假诉讼,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笔者称其为“贪得无厌型”虚假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2.实际借款人为逃避债务,依据部分还款转账凭证或双方其他的往来款流水,虚构出借行为,以谋求逃避债务或不正当利益,笔者称其为“恶人先告状型”虚假诉讼。

上述民间借贷若干问题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上述笔者承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便属于此种“恶人先告状型”的单方虚假诉讼,故而后续总结应诉经验,将主要从此类案件的角度着墨。

三、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诉讼的识别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双方对于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皆心知肚明,律师代理此类案件被告,主要工作即为在诉讼中协助法庭识别、认定该虚假诉讼行为。根据上述案件的办案经验,我们认为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

从原告主张的事实、证据着手,发掘其中相互矛盾、不合常理、不合逻辑的细节,并重点突出

民间借贷若干问题规定第十八条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几种情形进行了归纳梳理,“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5.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6.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7.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8.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9.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其中第6、7、8、9适用于前述第一种类型的通谋型虚假诉讼,篇幅所限在此不再做展开。本文笔者仅对实务中所遇第二种类型中的“恶人先告状”型虚假诉讼进行分析,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我们认为主要从是否存在如下几个情形,来证明原告起诉依据的借款事实并不具备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通过证明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来证明原告起诉依据的借款事实不具备实际发生的可能性,最终使得虚假诉讼的行为得以认定,在“恶人先告状型虚假诉讼”中,显得尤为关键。

2.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对于笔者团队所遇,“恶人先告状”型的虚假诉讼,所谓的出借人根本无法提交债权凭证,原告往往会因为心虚而存在伪造债权凭证的可能,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鉴别虚假诉讼者提供的书证的签名、印章的真实性、伪造证据内容在逻辑上的漏洞、伪造证据形成时间在逻辑上的合理性等。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就客观存在的事实,当事人往往最能够说明其来龙去脉因此,虚假诉讼的识别和认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法庭往往非常慎重,不仅要考察原告诉求的合理性、证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也要审查被告抗辩的合逻辑性及反驳证据的完整性。在上述各种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最终认定是否属于虚假诉讼案件,并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加大整治虚假诉讼工作力度”的意见进行严肃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1/2 8:06:23

    立即咨询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提供以下证据:1、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2、证明债权人已经出借贷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的收款记录等;3、证明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证据。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内容: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因此,债权人应该知道如何合理中断诉讼时效。

    2023.05.0531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立即咨询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根据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I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所以八万的诉讼费应该为1800元,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即为900元。
  • 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是什么_民间借贷怎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是什么_民间借贷怎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内容:民间借贷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信贷资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也造成民间借贷极易引发纠纷。那么,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是什么?怎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2022.12.2010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6 8:10:24

    立即咨询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产生与金额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更是普遍现象。实践中发生的借款本金数额不断增大,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

    2023.05.245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16:13:09

    立即咨询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诉讼状最新版2023

    民间借贷诉讼状最新版2023

    内容:本案涉及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本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现向法庭提交本案的诉讼状和相关材料,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金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06.2185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3:03

    立即咨询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诉讼状最新版

    民间借贷诉讼状最新版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经济纠纷

    2023.05.0515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9:31

    立即咨询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 民间的借贷关系,法律有规定予以制约,《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依据这个规定,你母亲的借贷应以实际拿到的17万元为借贷本金,而不是20万元,剩下的是利息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够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你可以就这个规定计算17万元5个月的借贷该还多少利息给对方。
  • 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要点简析(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法律实务要点)

    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要点简析(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法律实务要点)

    内容: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来说,民间借贷是一种融资手段,逐利性是这类借贷活动的本质特征。对于一般自然人来说,民间借贷主要是为了缓解一时的生活困难,并且大都发生在熟人之间,主要体现为亲朋好友间的互帮互助。这两类借贷虽同属民间借贷,但是应当把握二者之间的实质区别。为此,笔者现尝试就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2022.11.249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6:12:28

    立即咨询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 律师回复中...
  • 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2023.05.0549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5:30

    立即咨询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 私人贷款纠纷担保人的后果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担保人为一般担保人,享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5.249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的诉讼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的诉讼费是多少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费主要根据诉讼请求金额确定。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支付;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2%支付,累计支付。

    2023.05.0542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比如出借人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向借款人索要借款,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断诉讼时效,在后续时间内继续行使权利,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需要仔细考虑,如果发生欠款纠纷,需要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维权机会,此外,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行使法律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断诉讼时效,总之,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是在此前后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中断诉讼时效的期间内没有将案件继续进行,那么中断诉讼时效失效后,依然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此,出借人需要在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内将案件继续进行或者是在中断时效期间结束前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

    2023.06.15546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如果来源合法有效的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费、律师费用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费、律师费用是多少?

    内容:打官司往往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即诉讼费与律师费。不过,其中的律师费是当事人请律师了才需要支付,而诉讼费则是必须要给的。那么你知道民间借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吗?请律师的话又需要多少钱?

    2022.12.0217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一般而言,借贷合同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最长的时效是20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通常是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之时。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内容: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3年;欠条如未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023.05.24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可以收集借款合同、聊天记录、录音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 民间借贷原告虚假诉讼(民间借贷原告虚假诉讼被告可以起诉嘛)

    民间借贷原告虚假诉讼(民间借贷原告虚假诉讼被告可以起诉嘛)

    内容:在没有开庭前,怎么知道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金额是不是虚假诉讼?

    2022.12.26928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诉讼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诉讼费是多少?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间借贷诉讼费的具体标准是由人民法院根据争议金额和案件性质确定的,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胜诉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诉讼费用补偿,民间借贷诉讼费是借款人在与出借人发生法律纠纷时,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通常由法院在判决书中予以明确,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其中涉及的诉讼费用就成为了一项不可避免的支出,综上所述,民间借贷诉讼费包括多个方面的支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至于具体的多少,则需要根据借贷合同的具体内容、争议金额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定。

    2023.06.14425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诉讼的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问题如何识别)

    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诉讼的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问题如何识别)

    内容:近年来,虚假诉讼现象越来越多,民间借贷纠纷、分家析产、离婚析产等领域为虚假诉讼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无非是出于一方或是双方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而为之。这不仅大量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也将动摇社会的诚信体制。作为律师,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主动的向法庭全面还原事实真相,提供证据、厘清事实支持法庭识别、认定虚假诉讼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范自身在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虚假诉讼刑事法律风险。笔者在此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识别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总结如下:

    2022.11.231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