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_婚姻法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月律师 2022.11.23484人收看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为两份,夫妻双方各取一份。遗产的话,是一方在世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第三个问题,只要男方能拿出再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合同,那么自然可以证明是夫妻一方财产。

无论从法律上和道义上,应该给岳父母分。

从大的方面这块遗产,应该分为三部分考虑,

一,在妻子名下的银行存款。和丈夫名下的存款。

二,有丈夫和妻子名子的房产。

三,妻子的金银饰品。

至于比例可以商量,不动产尽量折成现金给岳父母。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为两份,夫妻双方各取一份。遗产的话,是一方在世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第三个问题,只要男方能拿出再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合同,那么自然可以证明是夫妻一方财产。在实践中,第三个问题基本会按照夫妻一方财产认定。

房屋,如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父母,作为其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女方的合法财产,所以他们有权要求分割房子。

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无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夫妻共同财产争议最大的就是房产。房子是一个人的安身之地,价格高昂。许多人结婚都要求在房产证上添上夫妻俩的名字。添上名字是不是房子就是夫妻共产财产呢?那不一定,只要对方能拿出事实依据证明房子是个人婚前财产,而一方又无法证明房子是如何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婚前按揭婚后还贷,还是共同出资购买,只要没证据,添上名字也无用。

遗产是一方去逝后,所留下的属于个人生前应享有的财产。因人去逝了,不能继续享用,只能由与之最亲的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割。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由活着的一方指证执证。如拿不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财产证据,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么年轻去世,如果你是个心软的人对方也好商量的话可以根据女方陪嫁及两人收入平均数给对方尽量多点补偿,年轻丧妻和老年丧子的伤害程度绝对不同!如果都不想让步,专业问题最好找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至于遗产的话,则应分成三份,父母一份,子女一份,配偶一份。至于房产,只要男方能拿出相应的出资证明,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那么自然可以证明为夫妻一方财产。

1.无其他协议或者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则按照法律规定,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如无遗嘱或者其他约定,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父母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中女方所占份额。

婚姻法中对于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个人的财产。妻子的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其遗产。父母有权继承。丈夫在房产证上加名,是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予妻子的行为,妻子有份额,属于其遗产,可由其父母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是个种类繁多的问题,不同家庭情况不同,涉及财产范围也会不同,这里就一般情况做出解答。没有协议约定,比如婚前财产协议等情况的,夫妻共同财产满足前提为:必须是在夫妻存续期间所得、必须是夫妻所得的财产。范围初步包括:1、工资、奖金 ;2、生产、经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部分;7、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升值部分;8、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9、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房屋;10、双方具备实质结婚要件的同居期间,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1、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其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问题,如果是一方先去世且没有遗嘱等情况的,过世方的遗产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一半,在世方,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平均继承遗产份额。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协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可以是法定共有财产或合法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

“婚姻关系中配偶取得的下列财产应由配偶共同拥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1)工资、奖金;

(2)从、的运作中获利;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关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夫妻的法定个人财产。

第19条增加财产,丈夫和妻子同意为个人所有。第18条规定:

“第18条在下列情形之一中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

(1)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

(2)其中一方的医疗费用。身体受伤、残疾人生活津贴等。

(3)遗嘱或礼品合同中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4)一方的日常必需品;

(5)属于其他财产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由所有、股份或、部分的全部共同拥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无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后一年就去世了,夫妻二人应当没有多少共同财产(主要是工资,扣除日常生活开支,应当可以计算)。妻子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一半给丈夫,其余部分作为遗产由丈夫和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每人三分之一。丈夫婚前全款购房,为婚前自有财产。婚后加名,房产变为共同所有。如果标明所占产权比例,这部分房产相当于赠予。妻子这部分房产在妻子去世后作为遗产由丈夫和父母继承。

肯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界定的范围来界定,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转化的财产和财产权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或收益,具体范围为:

1、工资、奖金,以及以工资、奖金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无论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无收入,均不影响他们对财产的共有权。

2、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无论从事承包、租赁、股份、个体等经营活动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等知识产权取得的相应经济利益,无论权利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无论继承人、受赠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继承和受赠所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属于该继承人或受赠人个人所有;

5、一方一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遗产分配的原则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这也就意味着你以及女方妻子父母继承的应当是女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中女方个人应占有的份额为限。

三、婚内加名房屋的继承

根据你的陈述房屋系你方婚前全款购买,婚后加名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该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了,即女方占有该房屋50%的份额,据此女方父母及你可以对该部分的50%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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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丈夫虽然没有给妻子生活费,但丈夫的工资存起来的情况下,不管存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分割;2、法律依据:1)《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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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纠纷怎么解决?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2、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习惯的深刻影响,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非常少见。3、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4、夫妻婚前财产所有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为婚前财产留下证据的方式,在遇到离婚诉讼时用证据证实自己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我们需要保存好证据,足以证明财产属于个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进行不动产登记。比如为结婚购买的住房,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如果条件允许,应当争取完全交付购房款,因为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还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容易造成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混。(2)结婚登记之前将个人财产实物化。为结婚购买实物,因为购买实物可以留下购买的证据,相对于货币较好取证。(3)为了留下证据更加明确,可以与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购买结婚用品,将购货发票开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离婚诉讼时避免对方提出双方共同出资一混同个人财产。(4)登记结婚之前,将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个存单上,有可能采用长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过了五年夫妻双方婚姻是稳定的,基本上就过了婚姻的磨合动荡期。即使不幸发生离婚诉讼,该存款的存单作为书证就可以证实自己是财产所有人,无需另一方承认。(5)双方共同列举婚前购货清单,名义上是为了结婚筹备进行清单策划、对照,客观上为以后迫不得已的离婚诉讼中证实自己婚前财产出资留下证据。
  • 民法典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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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夫妻双方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即是公民意思自治的体现,法律是予以尊重和保护的。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12.159人收看
  •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_夫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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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固定思维里都是必要搭配,结婚就必须有房,结婚买房的方式有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离婚房产分割即成为焦点问题。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或者双方都不想要房子该如何处理呢?

    2022.11.21490人收看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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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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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财产可按以下分配: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承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什么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_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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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说到结婚,无论是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还是要弄明白,降低因为财产互撕的可能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

    2022.12.21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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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已失效,相关内容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准;2021年实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21年最新婚姻法的全文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三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_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_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2.12.211人收看
  • 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最重要的时间分界点就是结婚时间。结婚前即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婚前就拥有的股份在结婚后仍为婚前个人财产。至于公司是否上市,并不影响这一性质。婚前因该股份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但结婚后因该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分红是共同所有的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_哪些是个人财产_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_哪些是个人财产_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内容:此外呢,夫妻双方也可以婚后约定某些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个问题:离婚时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具体到关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也有两种。一种为夫妻双方之间通过协议,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确定,双方达成协议;一种为,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通过法院查明的财产情况,由法官对财产进行判决,判决书中会确定财产的归属以及一方应当向对方应当补偿的金额。

    2022.11.239人收看
  • 首先,在不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你可以继承全部的财产。其次,如果领证,又先于“老伴”过世。房产A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因有房贷,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房产B在你名下,但贷款人是你父亲,婚后所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若实际还款人是你另当别论);房产C性质同房产B,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关于银行存款、股票,因其流动性强的性质,不好证明是婚前财产,所以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享有至少一半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规避这种风险)。最后,老伴”先于父亲过世,在领证的情况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共同财产已在其次部分陈述),你父亲和其子女享有继承权。不领证情况下,性质同首先部分。祝阖家欢乐。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关注,给予支持。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添加我的微信。任海畅•17156134118
  • 彩礼和嫁妆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_婚前财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和嫁妆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_婚前财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彩礼是什么?彩礼就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男方根据女方当地的风俗习惯支付给女方的财物。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既然是赠与那肯定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咯?其实在这其中还要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彩礼的性质,毕竟作为第三人的法官并不清楚这笔钱是不是作为彩礼给付的,因此女方需要举证证明。如果,女方不能拿出证据或者给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属于彩礼,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认为其是借款,需要全部返还。

    2022.12.271人收看
  • 在婚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单,受益人为夫妻或者其中一方的,保单可以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保单受益人为子女的,夫妻不得要求分割。
  •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彩礼被认为是女方应得的个人财产,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出现,彩礼的所有权问题成为了一个争议点,总的来说,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篇文章将探讨彩礼到底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虽然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彩礼是中国婚姻文化的一部分,它是新娘家庭向新郎家庭提供的财物,以表示对新娘家庭的感激和敬意。

    2023.06.19122人收看
  •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_哪些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_哪些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如果夫妻双方在买房的时候签订了婚后买房协议,证明该房产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拥有,这样的情况下买房也是可以算作是个人财产,不够这种做法还是要小心才好,一定要慎重,小心人房两失的情况。

    2022.12.12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