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有哪些_离婚时女方能要求哪些权益?

王熙律师 2022.11.231人收看
导读:
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官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结婚前,我可以和对象就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吗?

可以,但需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

我老公欠了很多赌债,我必须要和他一起承担债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没离婚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必须满足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6.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权益?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相比,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务上承担更多,且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官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获得家务补偿。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获得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与生活困难帮助。

四、获得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财产不受侵害。部分家庭中,由于男方实际掌握财产,离婚时,女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7.

老公出轨,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配偶如果存在出轨的行为,则属于有过错的一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无法就分割共同财产达成一致的,法院除依照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还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如果老公出轨,女方可以适当多分得共同财产。

二、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8.

如果住的是老公父母的房子,老公去世后我还可以继续住吗?

在我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夫妻婚后生活住房一般由男方提供。现实生活中,以男方父母名下房屋作为婚房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是有权在婚房中居住的。如果男方去世,女方即丧失了继续在该房屋居住的前提条件。

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制度,那么女方是否享有婚房的居住权呢?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由此可见,居住权的设立应当以登记为成立要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因此,如果没有以上条件,女方并不享有婚房的居住权。男方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要求女方不再继续居住,女方是不能继续居住的。

9.

我拿了几万块钱给继子买房,现在又离婚了,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继父母为继子女出资买房,应当判断出资性质,如果是借贷,那么继父母在离婚后有权要求继子女偿还出资款;如果出资行为系是赠与,继父母在出资行为完成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出资行为完成后,继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继父母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继父母或者继父母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继父母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继父母是不能要回出资款的。

10.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际生活中,或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或是为了下一代的教育,子女婚后购买房屋的现象逐渐增多,由于房价高企,子女购房财力有限,往往需要父母的资助,为了子女能够安居乐业,很多父母也愿意出资帮助子女购房。由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以及归属关涉各方切身利益,往往成为社会热点。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中,经常有老年朋友向我咨询,为已婚子女出资购房,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方父母出全资并且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会被认定为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为子女购房出资,所购房屋归属是非常明确的,并不需要事先特别约定的,也就不需要公证的。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房价高企,一方父母可能无力单独承担购房负担,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并不鲜见,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如果父母出资购房的目的仅仅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如果对书面协议还不够放心,可以进行公证,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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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

    2023/11/24 14: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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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抚养费要少了,还可以增加吗
  • 如果该男子提出离婚,该女子意,可以起诉。根据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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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对于分居期间所得的收入来说,尽管它们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其详细分配方式还需要考虑到每个人的责任和贡献,举个例子,如果在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某一笔收入是由某个人的工作所获得的,那么就应该由该人来分得这笔收入,而不是由另一个人来分配,离婚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处理夫妻分居期间收入所产生的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到所涉及的时间段,本文将探讨在离婚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所获得的任何收入,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一。

    2023.06.161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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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7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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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 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增加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子女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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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官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2.11.231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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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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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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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1、如果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2、女方因抚养和教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一般是财物补偿;3、双方的付出相当的,女方无法获得补偿。女方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当事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由男方说了算的。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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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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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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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417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1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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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 离婚女方要求经济补偿

    离婚女方要求经济补偿

    内容:离婚女方要求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015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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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 既然是协议离婚,女方在哺乳期可以不要孩子,但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女方要离婚彩礼钱要退吗_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要离婚彩礼钱要退吗_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离婚彩礼不会退还的。除非你没结婚,解除婚约关系可以提出退还彩礼。哪怕结婚后你没同居,法律已经确认你领了合法同居结婚证,说明正式生效确定可以生儿育女的同居。打官司是认结婚证不认你所讲的话,这彩礼你要不回来了。

    2022.09.30271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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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小王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而小王的父母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们去世时小王和她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她和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小王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彩礼被认为是女方应得的个人财产,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出现,彩礼的所有权问题成为了一个争议点,总的来说,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篇文章将探讨彩礼到底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虽然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彩礼是中国婚姻文化的一部分,它是新娘家庭向新郎家庭提供的财物,以表示对新娘家庭的感激和敬意。

    2023.06.19122人收看
  • 陈宗琼

    2023/6/15 2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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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话儿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老话说的不一定都对!如果婚姻不能给两人带来幸福和快乐,只剩下痛苦和折磨,那么徒留其表的婚姻不要也罢!😡如果两人异地分居,或者一方人在国外,不方便见面协议离婚,或者不想再见面互相撕扯徒增烦恼,那起诉调解离婚线上开庭,不失为一个最好的选择!✌​5月中旬立案,6月初就调解结案,比协议离婚还要更快更好!专业专注专案专组,省时省力放心安心,用我们的千方百计,解您的千愁万绪!💪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般平等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 男方睡过女方要求退婚_夫妻双方离婚房产怎么分

    男方睡过女方要求退婚_夫妻双方离婚房产怎么分

    内容:女方提出离婚就是嫌男人没有钱日子过的苦没有希望。男人不同意是一旦这样的女人离开更找不到女人了,人穷志短娶老婆难。女人一旦提出离婚九头牛都拽不回来,女人提出离婚几乎都是外面有了新欢,这样的女人留下来也不会跟你过一天好日子。既然女人提出离婚,男人就更要振作起来去赚钱,有了钱的男人从来不会缺女人。

    2022.09.14170人收看
  • 你好,要看女方要求补偿的理由是什么?双方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您好,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诉讼处理。您好,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解决的
  • 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内容:原告江某在与被告刘某婚姻存续期间存于原告名下的银行存款30万元,系双方婚内所得,在双方无财产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系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笔存款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被告刘某未经原告江某同意,私自将该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后消失不见,不与原告联系是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原告要求与被告分割该30万元存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023.06.06924人收看
  •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者退还一部分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共同生活时间比较短,男女双方分手时,女方需要退还一部分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共同生活已经超过一年,彩礼不需要再退还。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_哪些是个人财产_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_哪些是个人财产_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内容:此外呢,夫妻双方也可以婚后约定某些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个问题:离婚时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具体到关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也有两种。一种为夫妻双方之间通过协议,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确定,双方达成协议;一种为,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通过法院查明的财产情况,由法官对财产进行判决,判决书中会确定财产的归属以及一方应当向对方应当补偿的金额。

    2022.11.239人收看
  • 既然是协议离婚,女方在哺乳期可以不要孩子,但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内容: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2023.04.232人收看
  • 婚前财产纠纷怎么解决?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2、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习惯的深刻影响,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非常少见。3、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4、夫妻婚前财产所有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为婚前财产留下证据的方式,在遇到离婚诉讼时用证据证实自己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我们需要保存好证据,足以证明财产属于个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进行不动产登记。比如为结婚购买的住房,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如果条件允许,应当争取完全交付购房款,因为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还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容易造成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混。(2)结婚登记之前将个人财产实物化。为结婚购买实物,因为购买实物可以留下购买的证据,相对于货币较好取证。(3)为了留下证据更加明确,可以与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购买结婚用品,将购货发票开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离婚诉讼时避免对方提出双方共同出资一混同个人财产。(4)登记结婚之前,将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个存单上,有可能采用长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过了五年夫妻双方婚姻是稳定的,基本上就过了婚姻的磨合动荡期。即使不幸发生离婚诉讼,该存款的存单作为书证就可以证实自己是财产所有人,无需另一方承认。(5)双方共同列举婚前购货清单,名义上是为了结婚筹备进行清单策划、对照,客观上为以后迫不得已的离婚诉讼中证实自己婚前财产出资留下证据。
  •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内容:在女性哺乳期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这个时间段对于女方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女性在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2023.05.1077人收看
  • 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财产可按以下分配: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承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内容: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婚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包括有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条件之一的,提出离婚方可以同时提请赔偿,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023.01.177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