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如果是自书遗嘱,应当是全部怎样笔迹鉴定1、首先要有遗嘱人生前的字迹。2、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等等。
-
答具有法律效应,具体详见以下: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具有如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2、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亲手书写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磁带记录遗嘱处分其遗产的语音遗嘱。5、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遗嘱。以上五种遗嘱都有法律效力,提问中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一份遗嘱要合法有效,必须具备合格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自书遗嘱的特殊性就在于自书遗嘱要在立遗嘱人死后才能生效。由于是死后生效,所以,立遗嘱时就要有跟遗嘱无关联的证人签字作证,这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自书遗嘱。否则,立遗嘱人死后,无法辨认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本人所写,也无法辨认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识表示,所以,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签字,才能算该遗嘱生效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在形式上有瑕疵的遗嘱是否有效,根据《执行继承法的意见》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
答答:写遗嘱的人可以把财产分给子女和第三代继承人。父母在世时,可以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写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只要是立遗嘱人亲手立的,想把财产给子女或者是给第三代都是可以的,尤其是公证了的更具有法律效益,沒公证的一样起作用。
-
答1,分家协议,是产权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如果在生前相关财产已经分配,并且已经过户到相关权利人名下的,则不再属于产权人的财产,在遗嘱中没有分配的权利2,如果在产权人生前财产未进行分配的,去世后以其所立遗嘱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分配3,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日期在后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
-
答遗嘱有五种形式,包含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形式无效。违反上述订立遗嘱的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此外,实质生效要件均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有见证人的,见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与遗嘱人、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否则,遗嘱也无效。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要求基本一致,但应注意的是见证人及遗嘱人应在每页打印纸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出现在录像中,并记录年月日。除满足该形式要件外,实质要件与原来的遗嘱形式一致。模板第一,遗嘱从头到尾全部亲笔手写,字写的难看也没关系,如果打印可以吗?打印的遗嘱在法律上叫打印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见证人。所以不要打印了,手写最简单。第二,一定要有亲笔签名,强调只有人名章或者手印的遗嘱是无效的。第三,要亲笔写出完整的日期,具体到哪年哪月哪日,只写几月几日和哪年哪月可能导致遗嘱无效。第四,亲笔书写的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见证,也不需要做公证。第五,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非常典型的是夫妻一方处理两个人的共同房产,这样的遗嘱只有对自己的一半房产处分有效。夫妻两人写遗嘱,哪怕遗嘱内容完全一样,也要每个人单独写一份。第六,遗嘱涉及的财产信息尽量写详细具体,比如房子地址,银行存款的卡号,如果想处理所有的遗产,可以写兜底条款:即去世时所有合法财产。财产即便写在遗嘱里也不影响平常处理财产,继承的遗产以遗嘱上最后实际存在的财产为准,平常处理财产的行为视为变更遗嘱。
-
答个人财产本人认为用自书遗嘱方式立遗嘱最方便且简单,但要注意查询自书遗嘱的格式,比如亲笔签名,年月日,用词规范意思清楚等,没必要去做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法律上已不是以公证遗嘱优先,而是最后遗嘱有法律效力。何况做公证遗嘱还必须转继承权公证,有的公证员不会按法律规定帮立遗嘱人达成心愿,往往甚至违背立遗嘱人的心愿,所以亲笔自书立遗嘱最简单方便,最好加录的视频(让老人以遗嘱视频补充证据为最佳)。
-
答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8、签名及日期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答遗嘱可以请别人代写。因为现实中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无法独自完成遗嘱书写,只能委托他人代写。但代写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3、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按手印。这样的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才是有效遗嘱。
-
答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其他人见证的打印或者是视频遗嘱都以最后所立的时间的遗嘱为准,在民法典生效前,是以公证遗嘱为准,民法典生效后,是以最后立遗嘱的时间为准,只要程序合法,最后所立的那份遗嘱才具有法律效益
-
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合理办妥各方继承手续后,健在方才可以根据自己名下的财产设立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
答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废除了以前公正遗嘱效力最高的相关规定。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选择哪种遗嘱形式,都需要确保遗嘱的内容表述准确,具体,否则易产生歧义。自书、代书遗嘱要本人签名,若仅有盖章或手印,很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要写清楚年、月、日,若遗嘱人前后存在多份遗嘱的,能够区分出前后顺序。选择谁做遗嘱的见证人也很重要,否则,遗嘱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
答遗嘱至少留2份,一份在律师那里存放,一份在本人手中。
-
答一方过世,另一方如何写遗嘱是有效的。那没有过失的一方,然后你找一个律师,直接写一个遗嘱。然后到公正厅去公证一下,你这个遗嘱的内容是什么?等将来这个遗嘱要拿出来的时候了,是有公证过的,是有证据的,有法律效力的。公正过的遗嘱有法律效力,所以说她才会有效。
-
答见证人需要到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一、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准备材料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杭州市各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三、办理时长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顺利的话,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其实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制度是很详细的,比如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比例有争执,如果起诉处理,人民法院通常会照顾到生活比较困难的继承人,还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