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协议离婚的要到房产证上去掉另外一个名字,肯定是需要双方都要到场的;因为除名要签字。。。并且还需要带上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双方一同到场办理签认。如果其中一方要不去办理,就需要办理委托书,再加上公证,就可以不去了。
-
答1、丈夫虽然没有给妻子生活费,但丈夫的工资存起来的情况下,不管存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分割;2、法律依据:1)《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答自己没本事的人,才会嫌弃自己的老婆没本事。他说你家穷,说句你可能不爱听的话,你家又不是第一天穷,他跟你结婚前难道不知道吗?自己生意赔了找老婆出气,我就送他俩字:孬种。他说你没本事,再说句你不爱听的话,那些有本事能赚钱的女人,怎么可能看得他?他说你开店赔钱,得了吧,店又不是你求着他开的,而且还是跟朋友合开,怎么不说是他自己蠢,糟踏钱呢?没本事,不会赚钱,妈宝,还不疼你,这样的老公离了,你不觉得应该放鞭炮庆祝么?重获新生啊!!!你还悲春伤秋个啥劲啊?原生家庭不是原罪,不要拿这个当成自己不努力的借口。有点骨气,活出个人样,才不枉上天给你这个重获新生的机会!!!
-
答北京离婚的夫妻双方无法正常按照协议分割离婚房产的占大多数,那么北京离婚房产的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北京离婚律师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北京离婚时房产分割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只是说“由产权登记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和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对如何补偿并未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在计算房屋补偿时,存在计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制定一个计算标准来统一裁判尺度。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适用情形: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全部首付,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对于还贷的本金及增值部分的计算。1、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共同偿还的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2、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全部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3、按增值倍数计算,适用于调解,易于当事人理解4、共同还贷部分/(个人已付部分共同已还部分偿还)*(当前房屋市场价-未还贷部分)。以上就是北京离婚律师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北京离婚时的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离婚房产的分割要考虑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方时哪一方等情况,您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北京离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答如果孩子未成年,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经济能力相差甚远,可以约定由条件好的一方多支付一些或者全额支付。如果孩子成年人,请告诉他由他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当然,父母坚持帮忙还贷,可以随父母意愿承担还款责任。
-
答离婚后房产证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如房屋贷款未到期,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书》(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5、如果离婚时,按揭贷款已还清的或者全款购房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答丈夫能否容忍妻子婚前隐瞒欠债,取决于两点。第一点,债务的数量。如果债务不多,只是较少的一小部分,做为爱她的丈夫,不会深究。只是适当的提出,这种隐瞒行为的不合适,也会帮忙的。不会太计较的。毕竟,爱在那里!第二种情况,数额巨大,妻子刻意深深隐瞒,直到纸包不住火,丈夫会无法容忍,而这,将成为以后婚后生活的暗礁,会很危险!
-
答1、有婚后财产的,离婚时应对婚后财产分割,协商不成,一般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分。2、孩子抚养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
答一、2021最新版婚姻法赡养老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答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交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就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两夫妻都有名字,而且又是共同的还贷款那么就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
答可以,在法律上这叫赠予。办理不需要额外交税的。因为赠予的部分只能是你的,不能是你妈的。所以加上你老婆名字之后,你妈是50%,你25%,你老婆25%,将来如果涉及到分配房产就是这样
-
答查询房屋契税是否缴纳的方法:1、征收机关可以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2、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查询房屋契税是否缴纳需要的证件:1、纳税人在申请查询家庭住房契税缴纳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2、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3、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4、对购房人申请查询家庭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因此,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即应当申报缴纳契税。
-
答一、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张志胜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对于夫妻的婚前财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这部分财产其实都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而在离婚的时候,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往往会按照夫妻共有的财产来对待处理,由离婚夫妻协商分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答一旦遇到离婚,有两大麻烦事儿如约而至:①孩子的抚养权,②房产分割权。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执行,这其中就对夫妻离婚房产做出了界定,在有的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也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一起看:一、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1、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月薪5000元,女方月薪3000元,他们所在的城市房价8000元/平米,这样看来这对夫妻再奋斗30年依然难以购房,这个时候女方父母看不下去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嫁过去还遭罪,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这算哪门子事情?所以经过商量,女方父母决定赠送这对夫妻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但是只赠送给女方,房产证上也只写有“自己女儿”的名字。这样一来,夫妻二人终于有了一个“安乐窝”。这套房子在将来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否可以分到100万元房产(分割50%)?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这套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可以用于分割。2、在结婚之后,男方使用已经被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置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也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便顺理成章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所以将来离婚,女方无法分割这套房子。要注意,这里有几个误区,第一,男方如何证明自己买房款100%是个人婚前财产,第二、如何证明这套房子在婚姻续存期间依然是个人财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是婚姻续存期间置办的资产,大都算作共同财产),这在现实中经常出现纠葛,还经常诉诸公堂。3、男方或者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100%全款购房,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同时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只付了首付款的话,这个首付款是个人资产,不能分割。二、离婚需要分割的特殊情况。这里说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举个例子:张三在与李四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按揭贷款),首付款60万,还款6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结婚之后,张三依然使用个人工资卡按月扣还银行房贷(张三月薪8000元,月供7000元,所以每月工资所剩无几),主要家庭开支都是李四维持。4年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家中最大的资产就是这套200万元房子,该如何分?张三:这是我结婚前买,房产证也是“张三”名字,没有李四任何事情。李四:因为还这套房子月供,所以导致张三在结婚期间几乎没有家庭开支,整个家庭都是我在花钱,所以这套房子我要占50%。究竟谁的主张正确?根据新的婚姻法,这套房子需要以“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分为婚前和婚后,以此来界定房产分割原则,在结婚证领取之前,张三这套房子的60万元首付款和已经还款的6个月房贷权益属于个人不可分割的资产,李四要求分割这部分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张三每月还款7000元一直到离婚证拿到手,那么这个期间的还款和房贷债务属于共同资产,需要按照各占50%进行分割掉。
-
答合法,分居不过是为了证明感情破裂而已,就和离婚是否违法一样,长期分居后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2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不算分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