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处理。这也就是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以父母名义买房,说起来还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搞不好这房子最后到底是谁的。但是,也不是说,夫妻实际出了钱,房产证上写着父母的名字,房子就不是自己的或夫妻共同财产了,关键是在以父母名义买房的时候,是否和父母一方签订了相关产权归属的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当然,现实中,也有以父母名义买房,然后父母以过户,赠与等方式把房产所有权转移动夫妻名下,从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 一般来讲,离婚后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第一步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网签;2.第二步离婚夫妻双方带上网签合同到核税窗口排号核税;3.第三步离婚夫妻双方带上核税的单子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办证大厅办理按揭房过户手续;4.第四步办理更名手续后会给一个取件单,上面有什么时候领取按揭房新的产权证;5.第五步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到时间后先拿着取件单到缴费窗口缴税;6.第六步缴税后带上缴税票据到取件窗口领取新的产权证;7.第七步交易结束。
  • 现在谈恋爱都同居了,二婚还在乎先领证还是先同居。婚前同居,可避免好多婚姻问题,别不相信因为不同居,不能发现对方的问题,只有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两个人合不合适。同样是婚前同居,有的人婚后幸福甜蜜,有人婚后暗自偷偷流泪。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没有用心去经营的人,哪怕给她遇见再好的人,她也不会珍惜他,弄到最后,还是会把他给弄丢了。既然婚前同居和不同居的结果,都是由自己决定的,那么有没必要婚前同居,取决于你自己的决定,觉得合适就同居,凡事多留心眼,问问自己的内心感受,或许会好一点。最后,衷心地希望,所有人的婚姻,都幸福美满,没有那么多的闹心事。
  • 可以的,但分配的3套房是接近你的本来3套面积,可以在超越的小部份面积按价补足
  • 不属于,依法规定,明确表示由个人继承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家《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着新《婚姻法》的的出台,房产问题成为当今人们的热议话题,婚后房产该归属谁,影响因素不仅仅是登记这个条件了,还要结合很多现实原因。婚后房产分割是一件简单又复杂的事情,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怎样处理离婚后房产纠纷,本文从八个方面做了详细介绍。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三、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一)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使得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一)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房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怎样处理离婚后房产纠纷问题的具体解答。现实生活中,婚后房产纠纷已是困扰很多离婚夫妻的问题,而大多数人并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诉讼中就会遇到不少麻烦,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这就需要寻求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的帮助,律师不仅是帮忙打官司的人,而且是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受害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的专业人员。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会寻求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胜诉会有更大的把握。
  • 你好,看你的问题应该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财产应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进行。如果败诉一方未履行法院判决支付或交付相应房款或房屋,胜诉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拍卖房产,房产拍卖后根据生效判决的结果进行分配拍卖款。
  • “婚后第四年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在目前男女双方要离婚的情况下,该车的所属需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父母明确是赠送给你们小夫妻的,那么,这车就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予;夫妻离婚了,这车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二是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明确表示这车是送给儿子的,可以认定这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予行为,夫妻离婚时,这车只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三是如果当时男方父母只表示这车只供你们夫妻使用的,那么这车的产权还是男方父母的,夫妻离婚后,男方父母可以收回这车的产权。当然,以上三项应该出示相关的证据。这也就意味着只有明确这车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夫妻离婚后才能以共同财产分割。至于“保险,保养等费”(包括汽油费等),这是车的使用人应该缴纳的消耗费用,无论是这车送给儿子儿媳或儿子个人抑或仅供你们使用,这钱当然还得由你们夫妻交纳。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的确,生活当中有这样的女性,她们一吵架就往往把离婚两个字挂在嘴边上,实际上这样的女人仅仅是痛快痛快嘴而已,她的内心未必是这样想的。对于女人来说,经常把离婚挂在嘴边上的人,往往有一种信口开河的习惯,虽然她们经常说离婚,但她们也不会轻易做出离婚的决定,因为他们也明白,离了婚对谁都没有好处,今后谁再择偶都很困难,所以如果真正想离婚,他们也会三思而后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真正会导致离婚?结婚和离婚都是生活的方式,也都是围城里和围城外的风景,对于离婚的人来说,纵然原因有很多,综合起来讲,主要有一下几点吧:1、性格不合,生活中经常发生口角和冲突,导致婚姻难以维持。2、经济问题,作为一个家庭,要想正常运作,就必须有经济做支撑,因为钱的问题发生摩擦,并不占少数。3、一方出轨,现在的生活开放,发生的几率也很大,一旦发生出轨现象,婚姻就很难维持下去了。4、婚姻疲乏,有的人结婚后,感觉婚姻没有什么意思,夫妻之间感情也不合,也容易发生离婚现象。5、女人图财,这是很多女性的特点,在家庭当中,女性一般都喜欢管财,觉得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放心,而这伤的确是男人的心,男人会觉得这是爱钱,不是爱人。6、一方有不良的嗜好,比如一方喜欢赌博、传销等,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严重影响了家庭的生活。7、女人爱钱,有的女人在结婚时,就不爱对方,只是想通过结婚,和男方分点财产,因为结婚时一般都是男人出钱,一但离婚,财产一家一半,女人还是占便宜的。8、一方的地位发生变化,比如说夫妻一方由普通百姓,一下子变成了名人,觉得爱人就配不上自己了,所以要离婚再找个和自己的身价匹配的,这种现象在文艺圈内很多见,很多明星在成名后,一般都是选择离婚的。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都是一种痛,都是一种伤害,在婚姻面前,我们都应该虔诚,不要轻易的分手,但如果真的不能维持下去,离婚,或许也是最好的解脱方式,但愿离婚者,也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在他们(她们)面前,生活一样也有光彩!
  • 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法,如果有良心的男方坐牢以后,为了怕影响女方或者他们的子女受到坐牢男方的影响,他们也会同意协议离婚的,当然,也有一些男方坐牢,是因为女方害他的,那男方就不会同意协议离婚,那这样就要告到法院去,才可能离得了婚。
  •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是可以不要冷静期的,否则必须遵守法律规则,等待三十天的结婚冷静期。诉讼离婚流程1、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女方未处于孕育期。2、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同时,根据《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规定: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的,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但起诉的事由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赔偿、探望权、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或撤销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出台,也同时意味着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全部“消亡”。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而这其中也涵盖了离婚新规定,最为人们所关注的就是设立了离婚冷静期,时间为30天。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婚姻家庭编“要点十六”显示:增加登记离婚三十日冷静期规定。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 是可以网上查询进度的,可以到立案所在地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查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了“诉讼指导”、“网上立案审查”、“案件查询”、“立案投诉”四大板块。诉讼指导板块主要向当事人介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审理流程、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法官办案纪律等;网上立案审查是指对于应当由省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一板块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省法院通知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案件查询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查询密码查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进程;立案投诉板块主要负责处理有关立案方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