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完全代理其所有的财产。老年痴呆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另一方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保护被监护人(老年痴呆一方)的利益,但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待老年痴呆一方死亡后,房产部分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置:在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前立有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确定权属;患病前没有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一、丧葬费首先丧葬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地区的领取和发放金额不同,但一般和经济水平有点联系。比如有的地区是固定金额的,比如北京和山东,分别是5000元和1000元;也有的地区是按工资水平算的,比如南方的很多地区,大部分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6来发放这部分费用,一般都是用来支付办理葬礼的各项支出。二、抚恤金其实丧葬费并不是大头,参保人去世之后,还能领到一笔抚恤金,一般抚恤金的金额会远远高于丧葬费。但是抚恤金发放金额也是不同的,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区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确定发放的金额,经济发达地区,一般高于落后地区。抚恤金顾名思义就是对参保老人家属的一种安慰和慰问,不仅有死亡抚恤金,也有伤残抚恤金。大部分地区是执行这样的标准;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拿山东来说,职工去世后,家属一般会领到本地区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以济南地区为例,抚恤金为5760×10=57600元。因此来看在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领到的费用里,丧葬费只占一小部分,占大头的还是抚恤金,一般都能领到五六万块钱。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其实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去世之后,家属不仅仅可以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众所周知,退休老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月数发放的。60岁退休就是个人账户余额÷139个月,如果老人不幸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没有发完,剩余部分就可以继承。如果不幸老人去世比较早,一般个人账户余额都可以有八九万块钱,家人是可以全部继承的,因此不用担心自己交的养老金白交,不仅可以自己享福,去世后还能造福后人。四、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的差距有的人只能领到七八万,为什么有的人却能领二三十万呢?差距这么大,为什么?这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一般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只能领到1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就会领的更多,一般会领到20个月的本人工资,也有的地区是本人的基础养老金,事业单位工资一般都会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且还是20个月,因此肯定领的更多。
  • 按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但《继承法》同时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时,要优先照顾多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注意:不分和无继承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是按遗嘱继承,则与赡养无关了。所以,根据你的情况,法院完全可以判决不分配遗产给未尽赡养义务的人,但是民事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你必须要出示该人30年来没有看望老人的相关证据,包括证人。
  • 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和孙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有,有权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尽赡养老人和遗弃被继承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一是主体不同。1、不尽赡养老人的对象是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而遗弃的被继承人也可能是老人,也可能是幼童;2丶赡养的对象一般是长辈,而遗弃的被继承人一般为晚辈,也可能是兄弟姐妹;3丶赡养人通常与被赡养人有血绿关系或亲属关系,而继承人可不受此限制,有可能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机关丶团体丶组织等。二是责任和义务不同。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被继承人是有可能变化的。如遗产的拥有者,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力,有权变更和重新指定自己遗产继承人。三是时效性不同。如果被赡养人不死,赡养人一直负有赡养义务,不受时间限制;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而起诉的时效是3年,所以继承权时效只是3年。四是后果不同。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一般是要承担给付赡养费或责令其赡养等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如虐待丶遗弃罪等,才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故意遗弃继承人,有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
  • 侄子不可以落叔叔户口。如果侄孑是出生申报的,应由其父母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户口挂靠一般是不能到叔叔名下。叔叔和侄孑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才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所以侄子是不能落叔叔户口的
  • 你好,继承法里是这样规定的,尽到较多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注意可以跟应当的地方。有遗嘱的话以遗嘱为准,这是财产所有人自主处分财产的权利。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大儿子遗产。当然多少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协商。法条只不过是法院在裁判你们之间比例时所适用。
  • 有效,老人立的遗嘱不需要其他儿子的同意。有效遗嘱:1.公证遗嘱: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处理。对于遗嘱的公证,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户籍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而不是委托他人行事。如果由于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立遗嘱人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他可以要求公证人将公证人送到遗嘱人所在的地方。2.自书遗嘱:书的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的全文书写并签字,表明生产的年份,月份和日期。如果遗嘱不需要证人作证,遗嘱将不具有法律效力。3.代书遗嘱:有两名证人,其中一人是证人写的,表示年,月,日,最后是遗嘱人和证人的签名。4.录音遗嘱:有两位以上的证人在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书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本书的意愿由立遗嘱人编写并由立遗嘱人签署,表明年,月,日。代书的遗嘱在现场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其中一名代表年,月,日,并由代理人,其他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录音形式的遗嘱应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出庭作证。立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下进行口试。口头遗嘱应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出庭作证。在紧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使用书面或记录的表格作出遗嘱,口头证明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的证人:(1)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能力有限的人;(2)继承人和受益人;(3)与继承人和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扩展资料:设立遗嘱的有效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置其财产的意志的真正含义,因为真理的含义是民事诉讼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原则上,意志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正含义应该基于遗嘱人最终在遗嘱中所做的事情。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不仅是立遗嘱人处置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而且仅是立遗嘱人个人财产的合法财产。如果遗嘱人按照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财产,遗嘱的一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 外甥没有赡养舅舅可以根据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规定,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外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如果舅舅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规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
  • 死者留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先,在法律上,儿子和女儿都是有继承权的,而且本来就是平等的。其次,法律也规定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少分,甚至可以不分。因此,女儿当然是有继承权,而且绝对应该多分。
  • 干爸的遗产干儿子不能继承,反过来,你做为干儿子,你有抚养干爸的义务吗?还不得指着他自己的儿女呀。你干爸去世以后,他要是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他要是没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母,子女,配偶。因为干爸干妈不是你的亲生父母,所以你没有继承权利,你也没有抚养他的义务。继承和扶养是相辅相成的,你没有抚养义务,你就没有继承他财产的权力。
  •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当老人离世后,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那么老人的外甥、侄子都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老人离世的突然,没有立遗嘱,那么继承的顺序会按照继承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如果老人在生前立下过遗嘱,那么则会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产。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民法典》新规: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1号开始实施了。我是一枚70后,有一女儿,看到《民法典》的规定,反正我头大了。粘了条文,发微信里给女儿看,她笑我是不是有毛病了。我没毛病,怕我老无所养哈哈!一,懵懂地理解子女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定赡养人,而女婿和儿媳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因此,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公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那么就是各管各妈。那么有人问,那么女儿继承的财产,女婿有份吗?儿子继承的财产,儿媳能不要吗?一家人,真能划分得那么清楚吗?按照传统伦理道德,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有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女的嫁了人家儿子,男的娶了人家女儿,就得和人家一起尽孝道赡养父母。说说江浙江一带两头婚的事,就是一男一女结婚组成家庭过日子,男的不给彩礼,女的不带陪嫁。将来男的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女方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生两个娃,一家一个都喊爷爷奶奶,各自继续各家财产并延续香火。这种婚姻形式很适合新规定。二,不管哪种婚姻形式,关键这女的如果是全职太太,那么她们的父母将来谁赡养?其实,抛开法律严格冰冷的条文,还有道德良心伦理,还有亲情。话说,儿媳和婆婆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义务关系,女婿和岳父母也一样。百科的定义:全职太太,一般是指没有工作或辞去工作,只在家里照顾一家人衣食起居的家庭主妇。所谓全职就是指专心在做一项事情,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女儿是全职太太,自己已辞职或没有工作,自己经济不独立,花一分得问自己男人要。如果人家女婿也不说不管,就说我按法律规定办。你说说不出别的来。那么一切都得看人家脸色来行事,女人自己伸手要钱也就罢了,到最后还得为了年迈和多病的父母问自己男人要钱。话说,这个男人,得有本事,挣得多,能养活老婆孩子,才能有余力捎带着再为岳父母添砖加瓦。如果,男人一个人养活自己一家人都捉襟见肘,哪有能力和余力再管别人。况且现在有了新法规,人家不管岳父母,大家也无可厚非。话说人家愿意管,不是本份是情份了。人家爱你闺女,爱你外甥,也爱她们的亲人,愿意为亲人的亲人尽尽孝,出出力,那倒成了额外的美德了。是不是这样理解有些偏颇呢?会不会招骂?哈哈!多少全职太太,长期在家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侵染着,每天就是孩子、家、老公,有很多失去自我,甚至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当初为了家为了孩子小没人照顾,雇佣保姆也得花钱,干脆辞职带娃。在家的营生,也不轻,但也看不到啥成绩。时间长了,男人回家享受女人的侍候和照顾也是天经地义,因为是人家养家糊口。女人自己不赚钱,无形中就是低眉俯首。而且男人累了也会说,整天在家干啥啊,还累死累活的。问人家要钱,得看人家脸色,给多给少全凭男人心情和能力。女人自己和孩子开销也就罢了,如果再额外要钱,孝敬下父母,男人给的心甘情愿吗?三,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生活不是说书唱戏演电视,生活中的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活成罗子君。《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开始全职太太的生活,是很享受的,有个能干的老公,为他夯实生活的物质基础。她的生活就是买买买,无论思想层面、节奏、还是见识等都和陈俊生不同频了。可是后来,陈俊生不也厌倦了吗?当初要养着她的是他,最后抛弃她的也是他。陈俊生为什么爱凌玲,凌玲长得并不美,但温柔,能干上进,善解人意,关键人家是经济独立的女性。也许有人说,她做全职太太过得很幸福,很自在,是,自己男人愿意养,那是她的福气和福分。有一天不愿意养了,移情别恋了。这个全职太太也是罗子君,长年在家圈养,都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也不是每个全职太太都有罗子君的好命,有个为了自己拼命时时处处为自己着想操心的闺蜜知已唐晶,还有一个唐晶的男友贺涵。不说我们这些凡俗的人,单说最近的董花花蒋凡事年,花花这位全职太太不美吗?拿不上台面吗?看样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就是没斗得过小三。蒋凡不还是出轨张大奕了吗?不说做三有多风光,也不说张大奕多美,她美得过花花吗?但是经济独立,是个独立的女性。至于,她的头脑、思想、学识啥和跟蒋凡同频不同频,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说这个例子不是说女人做三好,而是说,小三身上绝对也有闪光点,有吸引男人的长处,而且这个长处还是他老婆所欠缺的。不然她咋值得男人为了她抛弃同样如花似玉的结婚妻和孩子,愿意跟她好呢?这年头,做全职太太,风险太大。因为世界太喧嚣,男人行走江湖,外面各种诱惑也很多。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是是曹德旺,出轨后,搞个社会大调查,果断地舍弃红颜知已,重新回归家庭,把公司所有财产全划在他的文盲发妻陈凤英名下。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呵呵,有点扯远了。回来,还是说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事吧。如果一个全职太太的家庭烽烟四起,鸡飞狗跳,像罗子君和陈俊生要离婚那段,陈俊生有闲心去管罗子君的娘吗?但是,在家全职的女人要管自己父母,她哪里来钱呢,不还是花自己男人的钱吗?花她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样夫妻之间就会起争执,你的我的,共同的,撕扯不清楚。把小家庭给闹的,起各种矛盾,也会为了财产争吵不休。如果孩子的小家庭都搞得乌烟瘴气的,她们都自顾不暇,那女婿爱不过自己女儿还都尚在其可,人家会管岳父母吗?还有,这女婿是我们这些60后、70后的女婿,差不多都是独生子女。人家也有爹妈啊,人家也是爹妈的儿,人家也得对自己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想想90后的女婿累不累啊!如果不是独生子女,这女婿有姐有妹的,人家姐夫妹夫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他是儿,他得负担啊。哈哈,绕吗?是不是头大了。70后的我们,老去后,女婿会赡养吗?哈哈!还是趁现在还未曾老去,好好赚钱吧,给自己积攒些养老钱,老了实在没人管,去养老院啊!再转回来,换句话说,法律无情法律是铁的,但人心是活的,人心是暖的。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良心、还有情份。如果,女儿一家小夫妻和和美美的,女婿愿意尽全力赡养和照顾年迈的岳父母。一家人到底是一家人,虽然女婿和儿媳一样,和岳父母,公婆没有血缘,但是成为一家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也有感情和亲情。世间,亲情是扯不断的。另外,女人,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不能和男人平分秋色,至少也要养活自己,才是真的。不要幻想自己是罗子君,咱没那么好的命,话说陈俊生和贺涵都是精英。哈哈!现在国家养老制度,医保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相信,当我们老去的时候,都老有所养。一家人老老小小都其乐融融,家和万事兴嘛,至于这一点,小家和大家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