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在继承法中应该尊重死者的意愿,以遗嘱为依据进行执行。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义务,并不能以此而更改死者生前的遗嘱。所有按照顺位继承进行分配的前提是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之下,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按照遗嘱执行。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答五保是国家的一项扶助政策,一般成年人是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是监督、保护被监护人。主要是监督、保护、照顾被监护人五保监护人是指保护五保人人身安全、财产权利的人,而五保是指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我国的孤寡老人或者小孩。因为他们因经济或者身体原因成为了五保户,并且一些五保户没有亲人,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能力照顾自己,在这时候就需要一个监护人,即五保监护人
-
答这个没有对与错。完全是被继承人个人的意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允许的。但往往被继承人受到社会风气、闲言碎语的影响,感到不适。因此,只要自己认定的、决定的,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无权干涉。
-
答女儿没继承遗产但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无论老人是否有遗产,无论老人是否将遗产留给子女,子女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
答不受法律保护。老年人同居不结婚不违法,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道德问题。老年人无论结婚也好,还是同居也好,目的是找一个能陪伴自己度过余生的老伴。但是老年同居跟老年结婚相比,确实存在一些法律方面的风险。结婚代表着夫妻双方同居义务的产生,而仅仅同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此成立。换言之,老年结婚和老年同居还是有区别的。01.老年结婚:老年人的婚姻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两位老年人成为一对有名有份的合法夫妻(俗称金婚)。在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没有太大的争议。老年人各自的遗产可以相互继承。02.老年同居:男女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合法的婚姻关系。两位老年人,仅属于同居双方,而非夫妻双方。在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存在太大的争议。老年人各自的遗产不能相互继承。
-
答作为配偶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妻子就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但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赡养公婆:不能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
答赡养义务不光是儿子的,而是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老人生前由儿子赡养。而且也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那儿子可以多占遗产份额。其他的子女少占遗产份额。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每个子女都能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
答1、丧葬费是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补助费用,应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补偿分配,由于丧葬费用都是子女出的,故丧葬费应归子女所有。2、抚恤金应视为单位给予家属的抚恤和经济补偿,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割。应根据亲属与死者之间的亲疏程度,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因此,如果抚恤金中包含给继母的扶养费,可先行剔除,剩余部分再由继母与子女共同分配。
-
答一、自书的遗书,只要当事人意思表达清晰,没有受人胁迫或欺诈等情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有当事人的签名,就是合法有效的。二、村委会盖章以及村干部签名,只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有盖章或村干部签名,并不必然证明遗嘱是有效的。比如遗嘱没有当事人签名的,很难认定是有效的。如果是代书遗嘱,如果只有一个村干部签名,也是无效的。因此,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答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拒付赡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2、霸占老人财产,将老人扫地出门,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3、虐待、遗弃老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将面临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4、虐待、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将面临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答儿子,出嫁女都有责任赡养父母,按传统习俗,儿子责任似乎更大一些,因为儿子传承了父母的财产,包括田地树木果树等一些物品,女儿嫁出去后,父母的财产在农村来说,是与她无关了,女儿的责任一般来说,是以她的良心和自愿性质,没有硬性要求,给多给少,要看她的良心所决定,还要看她嫁出去后的经济收入所决定,如果她生活困难,用什么来赡养父母?所以儿子责任重一些。堂哥有2个女儿,1个儿子,主要赡养父母是儿子,现在儿子和父母同住。儿子结婚后,带着老婆孩子在外打工挣钱,哥嫂俩在农村生活,儿子在县城买有养老房在县城里,卖房时,一再声明是给父母住,因为父母辛苦了大半辈,所以哥嫂有时在城里住,有时在乡村住,由父母自由选择,儿子给足生活费,给足养老钱,所以主责赡养父母还得靠儿子。哥嫂的俩女儿,也有责任赡养父母,不定时给父母的微信汇款,多者3仟,2仟,少者3百5百,两个女儿也尽力赡养父母,尽自己财力献爱心,所以哥嫂们生活得很好,至少目前,至少现在是这样,以后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我认为,赡养父母,儿子责任大一些,出嫁女儿赡养父母责任要轻一些。这是我的观点,欢迎朋友们论战。
-
答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遵循《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答不可以收回,老人给儿子房子,就是对儿子的赠与,当然,这有可能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比如要赡养老人),但是这仅针对受赠方,即儿子本人生效,所以这种情况不存在儿子不赡养老人而撤销赠与的情形。当然,如果儿子没有转移产权,也没有下遗嘱,按法定继承老人是可以继承一部分房产的;当然更好的情形是,老人只是口头说赠与,根本就没有进行过产权转移,那所有权还是老人的(不管现在谁实际占有)补充回答;的确你叔的儿子有权利来分房子,但是你叔的赔偿金部分一点都没分你爷爷明显是错误的,如果回来要求分房子,可以在这方面提出异议,取回合理的相应补偿。
-
答会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答律师解答:子女对父母有相同的赡养义务,所以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老人有权起诉他的女儿。再者不赡养老人将失去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