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5:54:10
立即咨询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
答出资,对于房子的出资,那么是不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的,具体还是要结合这张材料以及当时的事实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
内容:发生纠纷后,有的可以协商解决,有的却会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生活中应如何避免交易风险?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6:53:39
立即咨询
劳动争议和其他的纠纷是不一样的,遇到劳动纠纷之后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到那里去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费,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等资料,会给我们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
答还需要为员工交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
-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1 16:02:48
立即咨询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
答贷款用途并不能对抗承担担保责任,你的这个答辩理由是可以去对抗债务人,未来向债务人进行主张归还。
-
内容:对工程垫资和是否支持垫资利息,主要根据合同来判断。一是如合同约定了垫资及其利息,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但对约定的利息有限制,不能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是对垫资没有约定,那么垫资视为工程欠款。三是对垫资没有约定利息,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的利息主张。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3:22
立即咨询
做建设工程的挂靠老板们经翅遇到这几种法律问题,今天啊,我就以从业18年以来工程老板们最关心的问题给大家归纳整理出来啊。这10种常见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最后的三个,绝对是工程们老板们的痛点。看看你有没有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第一,合同不签就进场,最终利益没保障。第二,轻信中间介绍人,钱财被骗不见人,第三,合伙纠纷很常见,钱还没赚内不乱,第4,签证变更不留意结算,甲方不认人,第5,工人施工没保险,工伤自己来赔钱,第6,单独扯皮拖工期,甲方索赔找自己,第7,挂靠单位钱被动,款项不能自已用,第8,甲方倒闭,项目停,借钱垫资伤不起,第9,挂靠单位已跑路,业主有钱不支持。第10,催讨维权成本高,官司赢了收不到,现实中遇到这些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习主任在接下来的视频中会慢慢跟各位分享我在实践过程当中的一些建议,关注习主任,有事不求人。
-
答你好,请问事情经过和你的诉求是什么?另外,处理合同纠纷,律师需要查看合同内容后,方能作出专业的判断。
-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财产保险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
答你好,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主张一年一个月双倍补偿
-
内容:掌握基本情况后,调解员约刘某与谢某到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驻回民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案件实际情况为切入点,指明该案经济纠纷问题所在,向刘某讲解了类似案件的法律责任,并就案件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04调解结果调解成功,经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驻回民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刘某归还拖欠货款,并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由于刘某未按时交付货款,且拖欠货款多月,谢某便将刘某诉至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驻回民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近日,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驻回民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就是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