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一耳光甩死小孩应当如何定性?



2012年大年初三,余孟带其小孩余明(5岁)前往朋友家中拜年,余明要买玩具厉辞拒绝。当朋友给余明红包时,余孟说:“我们家余明从不收红包很少有人能比。”话没落音,余明就抢收了红包。余孟甚觉失面子,要求余明返还红包,余明却坚持要拿去卖玩具。余孟更觉恼火,顺手给了余明一耳光。不料余明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问余孟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2012年大年初三,余孟带其小孩余明(5岁)前往朋友家中拜年,余明要买玩具厉辞拒绝。当朋友给余明红包时,余孟说:“我们家余明从不收红包很少有人能比。”话没落音,余明就抢收了红包。余孟甚觉失面子,要求余明返还红包,余明却坚持要拿去卖玩具。余孟更觉恼火,顺手给了余明一耳光。不料余明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问余孟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2025/5/30 18:28:08
内容: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4、子女如果因父母的债务而受到人身威胁或者骚扰的情况,应当注意收集并固定好相关的证据,然后可以报警,父亲欠款,催债一直打电话骚扰子女1、父亲欠债骚扰子女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子女和父母之间属于独立的个体,财产和债务都是各自独立的,子女成年后双方之间通常没有代偿债务的义务,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2025/4/11 11:05:33
内容:债务人撕毁借条的行为如何定性当出现债务凭证被撕毁的情况,首先应看凭证碎片是否完整,是否能够拼回原来的样子,不影响能够清晰的看到债务凭证的有效期限等问题,那么作为证据来打官司的话,还是有一定的依据性的,原告提交的被撕毁的欠条,因欠缺证据上的完整性,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虽原告提供出庭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欠款的事实,而不能直接证明欠条是在被告付清余款后还是未付清余款的情形下撕毁。
2025/4/11 10:58:33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2024/5/31 8:47:53
内容:2、如果是诉讼离婚,不按调解书或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不给抚养费的后果,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