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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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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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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只能通过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或撤销,否则具有强制性的通用力,任何法院、仲裁机构不得作出与生效裁决相悖的裁决。如某开发商一房两卖,买方甲已经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证;乙也交纳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产权证。如果甲先起诉开发商并胜诉,乙则只能通过申诉渠道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起再审,主张自己的权利。新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无过错的第三人不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向做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起诉的权利,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司法纠错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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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假公章的合同有效吗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1、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用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有效吗1、法律分析:无效,通过虚假的合同章签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2、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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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为证,荣誉加冕!我们助力一位交通事故导致截肢的伤者赢得重大胜利——法院判决支持了长达21年的假肢费用66万多元!北京市元甲律所,我们用专业捍卫伤者的权益!深耕京津冀地区19年,专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为您争取高额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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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借据判决生效后的解决方案:当事人可以找到有关证据材料,证明判决所依赖的借据证据是伪造的,并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在审理私人贷款纠纷案件时发现伪劣情况的,应当严格审查贷款的原因、时间、地点、交付方式、资金流动、关系和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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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了立案、审理和上诉,还有其他因素会影响单位犯罪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上诉程序的复杂性和审理时间的延长,使得单位犯罪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不仅受一审法院的决定,还受上诉程序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单位犯罪判决书的生效时间,维护社会的法治稳定,实现公正正义的追求,本文将从立案、审理、上诉等方面,探讨单位犯罪判决书生效时间的背后故事,在单位犯罪案件中,生效时间的确定需要权衡各种利益,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及时惩处和社会预警的效果,例如,如果单位犯罪案件中涉及到财产追缴、涉外关系等问题,需要择期执行,这也会延长判决书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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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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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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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的生效期限为15日,即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未提起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杜女士与于某虽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前,即15日的上诉期内于某死亡,此时于某与杜女士之间还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就是说两人仍是夫妻。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身为于某妻子的杜女士可依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的身份继承于某的遗产,而于某的弟弟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据此,杜女士继承于某的遗产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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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是为一审,接到离婚判决书次日开始15天,两方都没有提出诉讼,上诉时间到达以后判决书就具有法律效益。要是为二审,接到判决书次日开始就具有法律效益。要是接到一审判决书,最好请主办法官提供能够证明具有效益的资料,以防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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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他人在京购房假结婚,但未签协议,以致法院不认可是假结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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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某中奖所得虽然是在一审判决后,但由于其提起上诉,因此一审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因此,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苗某有权要求分割该笔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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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生效后对判决仍不服如何启动高院再审_不服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怎么办?
内容: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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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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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院都判了,但是呢我这钱现在还是要不回来,打电话他也不接五六十万呀,我们一家老小也得吃饭呀,你说这事儿怎么办?这个判决是什么时间下的,上周,没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个事情很好解决啊,咱们已经拿到了这个法院生效的这个判决书了,拿到判决书之后的话,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一键查询他名下的所有的这个钱款,包括像银行的存款啊,微信的记录,然后支付宝上们的记录啊,包括他的花呗啊,这些的话都会进行查,进行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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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刑事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的新的证据等,或明确的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对申诉的次数,法律规定有这样的内容:(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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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判决,其债权可以转让吗_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内容:个人借贷的判决胜诉以后,把债权转移给别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为了逃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务采取的这种行为,第三人也就是你的债权人可以提出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