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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为什么会恐婚啊?姚绿谈到恐婚,女人就想遇到不好的男人,结了婚过不好,还不如一开始就自己一个人过。男人想结婚的时候,付出的彩礼,彩礼经历,最后换来离婚的结局,没意思。一句话,成本太多了,报酬太少了,律师费太高了,怕费钱特别的晚,悲伤特别的你,让这个夜晚显得格外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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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失主之前登过悬赏广告,那么是要付给对方报酬的。如果是对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在各自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给予一定报酬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对方提出的条件太高无法接受,或是不支付报酬对方就不予归还的情况下,你可以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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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个案例说明,即使在施工前签订了劳务报酬协议,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报酬协议是指由雇主和雇员之间签订的,约定了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如果雇主不按照协议支付劳务报酬或者违反其他约定,雇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建筑工程领域,雇主和雇员都应当重视并规范签订劳务报酬协议的过程,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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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4/4/7 14: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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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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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则其所负债务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则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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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可以冻结对方财产吗,离婚前一方可否冻结财产
内容:起诉离婚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吗法律主观: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4、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3、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即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冻结夫妻双方银行账户的钱,除非有一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这时法院裁定保全的就会对银行的资金进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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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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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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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针对公司拖欠员工的情况,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四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并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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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能否起诉发包方(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可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内容: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同时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挂靠纠纷1、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 承担连带责任 、吊销资质证书等,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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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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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民法有规定,捡到东西后替失主保管,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你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你。但若经过商量,失主同意支付给你要求的费用,那就可视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但报酬一般是建立在失主自愿给予的基础上,且不能过高。法律禁止以暴力威胁的手段进行强索,如果捡拾方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失主可以及时报警求助。如果你拒不归还失物,且达到一定额度,就涉嫌侵占罪,要受到刑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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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施工前签订的劳务报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劳务报酬协议的签订时间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会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工期、质量等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对劳务报酬协议的履行产生影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施工前签订的劳务报酬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建设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应当在施工前签订劳务报酬协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劳务报酬协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劳务分包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劳务报酬协议是建设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劳务报酬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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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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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你已经口头请假,并且公司同意的话,是不能按离职处理的,但是你只是口头约定,建议收集双方,约定的证据,要求对方补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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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工程结算后可否提出质问题扣款
内容: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扣除质量款,作为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我们建议在工程结算中,双方应以合同为基础,明确质量款的扣除事宜,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业主可能滥用权力,对项目的每一个小问题都要扣除质量款,这不仅影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健康的工程合作关系的建立,总的来说,在工程结算中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除质量款,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给业主提供理由扣除质量款,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这对是否扣除质量款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