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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再说这句话了,不给彩礼不结婚,这句话呢,绝对是个大坑,前段时间最高院呢,刚发布了关于彩礼的新规定,规定呢,如果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外一方呢,有权要求返还,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呢,我给你的才是彩礼,我不给你不能主动要,是不是有点像电影的台词?其实呀,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最高院说不能以结婚的名义索要彩礼,如果索要对方后悔了,后面呢是可以要回来的。所以啊,我们一定要记住,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性,在谈彩礼的时候呢,都不要说这句话,不给彩礼不结婚,记住,我给你的才是彩礼,我不给你就不能主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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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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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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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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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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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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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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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务侵占,不一定能追回财物。因为需要公安机关及时追缴,否则犯罪分子可能会挥霍一空,或者转移到别处。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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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审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证据,其也有向老姚的转款行为,双方往来款项是否为借贷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无法确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姚向李女士的转款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无法认定为赠与行为,除此之外,对于李女士与老姚之间的&ldquo,此外,在证明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方面,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赠与的行为,如可提供转账流水,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等,若接受财物的一方主张双方并不属于赠与的法律关系,如主张双方是借贷、合伙、劳动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则就应当就此提交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接受财物一方若无法证明双方有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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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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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腾房纠纷的案由通常是返还原物纠纷,但案由需要根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二、案由能否成为判决依据案由不能成为判决依据。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审理民事案件,对诉讼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出的判定。案由在民事审判规范化的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民事案件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案由具有高度概括性,而具体案件的审理需要依据清楚的事实和证据并通过正确的适用法律论证出判决的结果,不能凭借案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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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损坏他人财物未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虽未接近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曾受过处罚或者多次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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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被否定后,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咨询我,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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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真的属于你损害的,建议赔偿,实现公平公正只需赔偿已损坏财物的净残值,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后,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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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军、大梅、小军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如果你的合法财物被他人恶意损坏,那么对方将可能面临两个后果:一是刑事犯罪,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