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分主次责任吗



交强险分主次责任吗
交强险分主次责任吗
2025/4/9 7:13:57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内容: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24/7/30 17:35:51
内容:全国都是第一种方式计算,如果你发现有第二种方式计算的,那么可以申请再审或上诉,原因是适用法律错误。
内容:交强险作为机动车的最低保障,就是你只有轻微责任,也是要赔偿的。只是在保险承保的范围内赔偿,比如医疗费最多只赔一万,超出的部分由三者险按过错比例赔偿。法律规定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不区分责任,也就是只要机动车对本车外人员或财产承担事故责任,交强险就得依法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后各方按照各自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4/4/7 15:36:07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23/8/15 18:56:33
内容:交强险是不分三七,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就要赔。交强险又成为交通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